不动产登记新规定与商业银行应对之策
2016-08-16陈福录
西部金融 2016年6期
陈福录
摘 要: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1月1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将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试对商业银行应关注的主要内容进行诠释,并就商业银行应对之策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商业银行业务开展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抵押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6)-0060-04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登记程序、资料查询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细化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细则》的出台,为基层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可操作性依据,有利于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提升不动产登记公示力和公信力,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与效率。
一、商业银行应关注的《细则》主要内容
(一)完善登记程序,统一判断标准
《细则》从以下几方面对登记程序进行了完善。一是确立登记原则,规定应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及《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条第一款)。二是完善申请提出,对转让(处分)共有财产(第10条第一款、第二款)、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动产登记(第11条第一款)和委托他人代为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提出(第12条第一款)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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