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运河城市的公用事业
——以临清水会为中心
2016-08-13周嘉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周嘉
(1.聊城大学 运河学研究院,山东 聊城 252059; 2.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清末民初运河城市的公用事业
——以临清水会为中心
周嘉1,2
(1.聊城大学 运河学研究院,山东 聊城 252059; 2.山东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要:清末至民国是中国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时期,然而,城市发展受到各种灾害的困扰,如火灾成为临清比较严重的城市灾害。关于清末民初临清城市的公用事业,尚未有专文进行研究。文章以清末民初临清消防组织—水会为个案,回顾临清城的火险灾情及其发生原因,详述水会组织及其具体运作,再现城市社会灾害应对机制和公用事业运作之情形,同时,对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等概念作简单回应。
关键词:临清;火灾;水会;消防;公用事业
临清作为运河沿岸的重要城市之一,在明清时期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商埠。文献中曾载:“临清为南北都会,萃四方货物,墆鬻其中,率非其地所出,岁贡诸方物,往往购觅旁郡。”[1]在这个阶段,临清城市内涵日益丰富,城市格局渐趋复杂,城市经济功能显著增强。清末迄民国是中国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时期,然而,城市的发展也受到各种灾害的侵袭,如火灾成为临清比较严重的城市灾害。城市民居拥挤,且房屋多为砖木结构,火灾一旦发生便会迅速蔓延,从而造成巨大的灾难。城市消防事业反映了城市中社会关系的组织和构造,亦能间接地衡量市政管理与社会控制的水平。关于清末民初临清城市的公用事业,尚未有专文进行研究,本文拟对临清水会作一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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