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2016-08-11姚震寰
经营者 2016年9期
摘 要 根据吉林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人口布局、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建设对策,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和引导,促进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系统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 吉林省 新型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一)完善集约用地
加强对城市土地过快扩张的管控,设立生态红线或生态控制线等一些硬性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使城市布局有一个很好的引导和控制。以存量用地改造为核心,推动城市(镇)发展模式向“用地扩张型”转变。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等“三旧”改造计划,通过城市(镇)更新,以内涵提升方式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城市(镇)更新要结合产业升级和功能置换,优化产业结构并优先保障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绿地、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用地需求。积极开发地下空间,深度挖掘城市(镇)空间利用潜力,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力。积极推行公交引导(TOD)的土地开发模式,科学构筑城市轨道、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干线等大流量的公共交通通道,对通道沿线及站点周边地区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围绕站点紧凑布局居住、办公、商业、公共空间等功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镇)布局紧凑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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