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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影响研究
——以红岭创投公司撤销刚性兑付为例

2016-07-30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焦文妞

中国商论 2016年17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焦文妞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影响研究
——以红岭创投公司撤销刚性兑付为例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焦文妞

摘 要:随着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以及金融改革的深化,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形态,自出现起便开始迅速扩张,展现了其强大的生命力与良好的发展前景。其中,作为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的P2P网络借贷发展更为迅速,成绩斐然。本文以红岭创投公司为例,分别从平均收益、平台背景、成交量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归纳出当前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一般特征和发展模式,从而进一步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传统银行业务以及融资环境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贷平台 红岭创投 保本保息

目前,我国互联网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经济发展也步入了新常态,顺势而生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各种模式应运而生,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大互联网金融模式。其中,第三方支付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就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信息化金融机构由于受到当前我国国情的影响,存在缺乏统一技术规范、地区间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过分依赖外包,以及配置机制不够合理等弊端,导致其发展就目前来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除去这两项,剩下的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互联网金融门户这四种模式从本质上来说,体现的都是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之间的相互匹配,只是业务形式各有不同,所以,我们下面就以最为典型的P2P网贷为例,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影响做进一步的研究。

1  P2 P网贷的发展现状

2007年6月,国内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这标志着P2P网贷热潮正式在国内拉开序幕,此后,众多的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地发展壮大起来,这里我们看几组数据:截至2016年4月,累计P2P平台数量达到了4029家,并且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的成交量达到了18881.18亿元;2016年4月,P2P网贷行业实现了1430.91亿元的整体成交量,较2016年3月环比上升了4.90%,是2015年4月成交量的2.59倍,单月成交量再创历史新高;2016年1~4月累计成交量达到5228.97亿元,是2015年1~4月累计成交量的3.01倍,去年同期的累计成交量为1737.01亿元。这些数据充分体现了P2P网贷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投资者对P2P网贷美好未来的预期。但在繁荣的背后,许多潜在的问题却日益严重。P2P网贷在我国属于新事物,还处在探索阶段,没有人能确切地知道哪种经营模式是适应中国国情的,什么程度的监管是合适的,所以只能仿效国外的发展模式,这种不结合我国国情的做法必然会引起各种问题。所以,到底P2P网贷该如何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下面我们以红岭创投为例,对我国当下P2P网贷的发展模式进行研究。

2  红岭创投公司

红岭创投于2009年3月正式上线运营,专注做互联网金融服务至今已达7年之久,在业界以收益高、兑现快、流动性好而著称。但最吸引投资者的是它首创的“本金先行垫付”机制。其所谓的“本金先行垫付”机制指的是,如果在本金保障区投资的借款出现了逾期,那么,对于普通会员红岭创投会垫付50%的本金;而对收取了会员费的VIP会员,则除信用标只垫付本金外,其余各种标还全额垫付本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保本保息”。下面我们看图1的数据,这是按成交量进行排名的P2P网贷平台。

图1 按成交量进行排名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红岭创投位列第一,但我们也发现红岭创投的平均利率并不是最高的,这说明投资者在高收益与安全性之间往往倾向于安全性,所以他们愿意接受一个利率较低但却有安全保障的理财产品。

但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在与投资者交流时曾提出“刚兑”会被打破。这让投资者很惊讶,但仔细想想却又在情理之中。首先,“刚兑”会被打破早有预兆,在去年的P2P监管细则上明确提出十二条禁令,其中就有“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这一条,其实银监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并不意外,在红岭创投提出“本金先行垫付”之后,许多平台纷纷仿效,提出“保本保息”,这会使得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往往选择收益率高的产品而忽视其风险水平。一般来说,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而投资者的这种盲目投资往往会造成市场的逆向选择,破坏整个投资环境。更重要的是,一旦平台倒闭或者人员跑路,这些“保本保息”的承诺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一张诱惑投资者的“空头支票”,最后受害的还是广大的投资者。所以,为了防止一些不法的P2P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做出“虚假承诺”,促进投资者的理性投资,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营造一个积极的投资环境,政府有必要禁止“保本保息”,规范P2P平台的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自从红岭创投在2014年3月24日发布第一个亿元标的开始,红岭创投就开始了它的转型之路,转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大单模式”。而从它所投放的标的产品中我们不难发现,它的大单所瞄准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像房地产这种连银行都唯恐避之不及的领域,对于这些行业,借款利率很高,但风险却很难评估,而且这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借款者,往往是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残次品,所以一旦出现坏账,承诺“本息先行兑付”的红岭创投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如此大的金额还是一个未知数,最近引起社会广受关注的红岭创投5亿元坏账事件就是一个例子。所以“刚性兑付”很难长期维持下去。最后一个原因是,红岭创投目前处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规模越来越大,投资者、成交量也在不断上升,内部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远远落后于其迅速膨胀的交易需求,仅靠几亿元的风险准备金和流动性备付金很难满足自己的“大单模式”,所以,不论是从整个社会环境来说,还是从红岭创投本身来说,打破“刚兑”已无法避免。

图2这组数据是在红岭创投宣布要打破“刚兑”之后,利率的变化情况。

图2 撤销刚性兑付后利率的变化

从图2中可以看出,在红岭创投宣布要打破“刚兑”之后,其利率在持续下降,笔者认为利率下降不一定是一件坏事,反而反映出了P2P网贷利率正逐步走出利率虚增的“怪圈”,开始走向利率合理化、正常化的情况,这是转型时期红岭创投所必须承担的风险,也是当下我国P2P网贷在调整期所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3  我国P2 P网贷的发展模式

2015年7月份,央行及十个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结合上面关于红岭创投发展情况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的P2P网贷平台正朝着去担保化、禁止保本保息、严禁设立资金池、拒绝发放贷款,以及坚决杜绝线下理财销售网点的纯信息中介平台的方向发展,这是P2P网贷平台的本质,也是其业务发展的边界和底线,在此基础上,平台要增强自己的风险防范能力,实行客户资金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三方存管的制度及控制信贷风险等,防范平台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严守风险底线,同时要明确信息披露制度,为投资者提供真实、详细的借款信息,增加平台运营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让投资人获取足够的信息来判断风险,从而使投资者做出合理的决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为P2P网贷平台“画圈设框”体现出了国家对于P2P网络借贷未来发展的重视,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虽然目前P2P网络借贷行业在快速膨胀的同时存在大量的问题,但政府对这个很有前景的金融创新仍然十分看好,所以采取了较为温和的监管策略加以鼓励引导,导致那些“越界”的P2P网贷平台并没有立即被淘汰,而是有18个月的缓冲期。在这段时期内,平台有足够的时间用来整改转型以达到要求,这对于整个P2P网贷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绝佳的契机,同时,这些边框的设定也为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我国的金融创新具有深远的影响。

4  互联网金融对我国传统银行业务以及融资环境的影响

4.1 对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在持续下调,储户存放在储蓄账户里的存款所获得的利息越来越少,而P2P网贷、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却比定期存款要高很多,为了追求高收益,部分投资者会把资金投放到互联网金融产品上,这就会使得银行存款分流,降低银行存款的份额。

4.2 对银行贷款业务的影响

我国银行的贷款业务主要针对大型企业和机构,这些企业需要的资金金额比较大,信贷风险比较小,企业信用等级比较高,搜集与监督成本比较低,所以很容易从银行借到款项,而一些中小微型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以及抗风险能力弱、资金需求频率高、信贷水平比较低、财务能力弱、不确定性因素强等缺陷,往往很难从银行借到资金,此时互联网金融的低门槛、高效率恰好可以为这些银行的“弃儿”提供融资机会,满足其融资需求。同时,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将其融资模式扩展到大中型企业,不断扩大自己的市场规模,抢占传统银行的信贷份额,给银行的贷款业务造成冲击。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以及对传统银行借贷业务的影响,银行逐渐认识到外部竞争的激烈性和业务改革创新的迫切性,所以,银行开始转变自身的盈利模式,加快与互联网的融合,学习互联网金融快捷、低成本的模式特点,打破营业网点的束缚,不断追求创新,促进互利共赢,建行“善融商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同时,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够客观地反映出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对于利率的协商结果,从而为融资市场制定一个合理的借贷利率,促进利率的市场化。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改善民间借贷的混乱状况,减少类似高利贷这种扰乱市场秩序的借贷行为,净化借贷市场,这对我国融资环境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

总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对于我国是一种金融创新,当前的市场环境是其发展的良好契机,但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并且,事实证明,就算是大洋彼岸的P2P “老大”——Lending Club也没有找到最好的发展模式,所以,目前尚处在调整期的互联网金融必须抓住机遇,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特点,调整转型,不断完善,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持续、健康、科学地发展下去,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李国平.中国银行业繁荣与危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

[2]胡世良.互联网金融模式与创新[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

[3]李扬.P2P网贷存在五方面问题待解[N].中国证券报,2014-10-13.

[4]朱丹丹.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明确12道“红线”[N].每日经济新闻,2015-12-29.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6(b)-0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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