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的制度分析
2016-07-29刘业进刘晓茜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6年4期
刘业进,刘晓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城市经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70)
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的制度分析
刘业进,刘晓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城市经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70)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方式脱胎于以国家租金激励为特征的全盘性计划体制。无论从实现大学的使命和功能、回归大学自治和学术本位,还是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理性经济计算”要求出发,都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去行政化、管办评分离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改革。由于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利益格局固化,数部中央文件和法律对改革的推进作用仍然有限。未来需要按照“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高校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负面清单”改革思路深化简政放权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
计划体制;高校办学自主权;负面清单
通过回顾大学的诞生与发展以及近百年来中国大学发展史发现,“简政放权”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将成为我国当前高校改革的必然选择。大学的兴起是一次发生于12世纪的重要文化演化事件,一股新的知识潮流冲破中世纪宗教严格限于“自由七艺”的宗教学校,创造出专业化的学者职业,出现了教师和学生社团。13世纪被授予特殊的自由和特权的学生组织或教师组织成为高等教育雏形,这种形式在中世纪被称为大学馆。当知识冲破修道院的束缚,大学出现了。自文艺复兴以来,近代大学被认为是追求纯粹学问的地方即象牙塔。……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