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会计与企业所得税差异处理探讨
2016-07-25严海龙
财经界·下旬刊 2016年14期
关键词:探讨
严海龙
摘要:本文通过对股权激励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以案例的形式对两者处理方法差异进行探讨,使读者能够理解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在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时,能更好地反映股权激励的实质。自2005年证券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来,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也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及其他一些规范文件。随着混合所有制的推进以及国家对于企业股权激励的进一步放开,企业股权激励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因此对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进行探讨。股份支付按公司实际支付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本文只探讨以权益结算方式进行的股权激励。
关键词:股权 会计与企业 所得税 探讨
一、股权激励会计与税务处理的本质
(一)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本质
股权激励是以企业股份为交易对价来支付职工提供服务或达成特定业绩条件的额外激励或补偿,其计量应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认该交易费用价格。由于实施激励的条件是职工提供一定期限或满足特定的业绩条件,以权益工具支付的激励费用本质上仍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对实际以企业股份为支付对价的薪酬适用第11号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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