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交叉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
2016-07-18周龙余力文良旭
西部金融 2016年5期
周龙 余力 文良旭
摘 要:随着金融业的发展,我国金融监管经历了从弱到强,从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的演进过程,形成了现阶段“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目前,金融业竞争空前加剧,金融创新不断深入,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对现有监管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在现行分业监管法律框架下,整合部门监管优势,建立有效的运作方式,健全监管协调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显得十分迫切。
关键词:金融监管;机制;对策建议
2015年7月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出现的严重危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议的话题,人们将这次“灾难”归咎为管理不到位,一时间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纷纷出台政策进行协调、干预和管理,甚至公安部门也介入进行调查。同时,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阴影至今仍挥之不去,虽然各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各种救市方案,但由于危机已严重影响到各国实体经济,因此世界经济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衰退与探底。对于这些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仍在争论,但在国际社会上已形成了一个初步共识,金融危机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对金融业监管的疏漏,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金融监管协调问题。
一、现状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实施分业监管,是金融经营体制与监管体制发展的产物,具体表现为行政监管主体多,各自承担不同职责。金融业监管主体是金融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实践者和监管行为的实施者,既包括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等政府公共组织。……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