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倒挂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016-07-17赵静唐药
人民教育 2016年22期
赵静 唐药

2014年11月,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通知》将原来的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和教职工与班级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并就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该文件的出台,重点解决了社会反映较多的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倒挂问题,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稳步推进
据调研,目前已有山东、重庆等16个省份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河北、安徽等5省份已研究起草了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文件,正在积极推动出台。据统计,全国多数省份中小学教职工的整体配备情况已经达到城市标准,整体来看,28个省份的小学、27个省份的初中和25个省份的高中教职工配备均已比城市标准宽松。
许多地方根据当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要求,在基本编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需求,采用明确附加编制标准、设立机动编制、采用班师比核编等多种方式增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如:北京为解决教师产假、病假、进修、新增课程和设备维护等问题,在基本编制数基础上增加7%-10%的附加编制;上海根据学校教学任务情况设置了7%的机动编制;山东对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小规模学校,小学、初中分别按照每班配备2.4名、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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