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司法公信力的争论、困境与路径选择
2016-07-13包有鹏
法制与社会 2016年6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
摘 要 司法公信力是一个表征关系的范畴,反映了作为主体的社会公众与作为客体的司法机关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动态、均衡的信任与认同情况。围绕着目前中国司法公信力的状况,学界主要有下降说与提高说。它们分别从社会公众的横向角度与司法机关的纵向角度来考量,实际反映了公众认知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背离。本文在对此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指出当下我国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及面临的现实困境,最后提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路径。
关键词 司法公信力 司法改革 路径选择
作者简介:包有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和法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107-03
近年来,一个个冤假错案的揭露,时时拨弄着民众敏感的神经。河南赵作海被判死缓已服刑11年后被宣告无罪,湖北佘祥林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服刑9年后被再审宣告无罪,云南杜培武被判死缓服刑12年后再审改判无罪,福建念斌被判死刑8年后二审改判无罪,内蒙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立即执行18年后再审改判无罪,对中国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来讲,都是重大打击。另一方面,从中共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部署,到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再到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这又预示着我国司法改革迎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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