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取向
2016-07-11苏醒盖元臣赵坤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
苏醒 盖元臣 赵坤
摘 要:
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要正确认定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客体,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要以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评价为依据;以人为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导向,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社会治理;思想政治工作;价值取向
DOI:10.15938/j.cnki.iper.2016.02.022
中图分类号:C916;G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2-0096-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决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作用日益凸显,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重要政府职能。多年来,以“管”字当头的社会治理手段逐渐被摒弃,探索多途径、多渠道的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是未来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将思想政治工作引入社会治理领域,需对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取向进行全面考察和认定。
一、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价值关系的认定
所谓“价值的本质,是客体主体化,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主要是对主体发展、完善的效应,从根本上说是对社会主体发展、完善的效应”,“客体对主体有效应,就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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