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疏导:解开被害人亲属的心结
——以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案件为视角*
2016-06-30赵艳霞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6年2期
●赵艳霞
心理疏导:解开被害人亲属的心结
——以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案件为视角*
●赵艳霞
*本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有删节。
【内容提要】 在暴力犯罪致被害人死亡案件中,被害人亲属“闹访”的诉讼心理随着其诉求无法实现而逐渐异化,部分人可能产生应激心理障碍。如何疏导被害人亲属的异化心理,一是完善心理疏导的法治基础,即附带民事赔偿应当“回归本位”、建立“新三角”司法和谐诉讼结构、最高法院发布判处死刑的规范性标准、弱化剥离闹访的“蝴蝶效应”等方面;二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化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对被害人亲属施以人文关怀、全时段动态疏导和司法心理救助等具体措施,以化解被害人亲属的异化心理所形成的应激障碍,重塑其平衡的诉讼心理。
【关键词】“闹访” 心理分解 心理异化心理疏导
一、案例索引:被害人亲属“闹访”,上演“八仙过海”
案例一:“闹访”的负面效应:误导判决、制造冤案。1994年4月11日,佘祥林因涉嫌故意杀害妻子张在玉被公安机关带走。湖北省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死刑。经多次补充侦查、重审后,因张在玉的归来被无罪释放。该案“被害人”张在玉的亲属组织了220多名当地群众签名上书,声称民愤极大,要求对佘祥林从速处决,对佘祥林案的误判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案例二:“闹访”的隐性效应:获取高额赔偿。被告人张某因怀疑其女朋友蒋某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遂于2012年7月11日至13日,用不锈钢方形管等工具持续殴打蒋某某,致蒋某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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