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与审核中的航道技术等级依据问题的思考
2016-06-20姜满山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珠江水运 2016年10期
关键词:思考
◎ 姜满山 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与审核中的航道技术等级依据问题的思考
◎ 姜满山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对《航道法》贯彻施行后,正在开展的航道规划编制过程中,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与审核的航道技术等级依据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航道保护 技术等级 依据问题 思考
1.问题的提出
《航道法》自2015年3月1日施行以来,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正在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并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编制安徽省航道规划,将报省人民政府会同交通运输部批准公布。从启动航道规划编制到批准公布一般需要一年以上甚至更长时间,目前正处于规划编制过程。在此过程中,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核,是依照现有的航道发展规划和航道技术等级评定所确定的航道技术等级,还是按照规划编制过程中拟定但尚未批准公布的规划航道技术等级?这个问题,无论是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还是承担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技术咨询单位,还是承担审核工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都必须面对和应当解决的问题。
2.《航道法》施行前航道管理和保护中的航道技术等级依据
已批准并公布的航道发展规划、航道技术等级评定所确定的航道技术等级是航道管理和保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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