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中的数字规律
2016-05-30高一飞
北方法学 2016年3期
高一飞
摘要:司法过程中少不了数字的存在,司法数字可分为描述性与调整性两类,调整性数字在司法裁判中通常具有实质性作用,而司法与数字关联的内在机理缘于数字的固有特征与司法的特定需求;从生成因素来看,司法数字的产生以法律规则为基础框架,以经验为填充,通过法官理念整合后展现于裁判文书之中,而理念又在深层次为文化所决定和指引,其最终体现了主观性(主导)与客观性(框架)的综合;从合理性理论出发,司法数字的合理性标准可分为程序正当与结果合理两方面,自身的优化路径则包括基本裁量原理、计算规则的明确和多元回归模型的建立。
关键词:司法数字司法规律法律数字司法理念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3-0141-08
随意翻开一份司法判决书,都不会缺少数字的存在,可以说,数字已成为司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从功能主义视角来看,司法中的数字不仅仅是冷冰冰的符号,实际上也是对司法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确认,这些数字存在于时间结构之中,又在一定的空间中形成和发展,甚至可以说,数字时间与空间的双重维度彰显了一国司法的精神、原则、规律与表现形态。数字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语言,具有重要的实质性功用——现代社会立法技术的进步使得法官自由裁量权不可避免地出现,对于数额的确定往往成为司法审判的重点。而借新一轮司法改革之“春风”,司法规律作为司法运行过程中的应然逻辑,被赋予了极其重要的意义,被认为“能够为司法改革提供学理支撑、凝聚改革共识、推进司法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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