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类比推理能力
2016-05-29刘德宏
中小学教师培训 2016年6期
刘德宏
(射阳县教育局教研室,江苏 盐城 224300)
推理能力是《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提出的十个核心概念之一。推理是数学的基本思维方式,也是人们学习、生活中经常要使用的思维方式。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形式。[1]类比推理是合情推理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是由两个或两类思考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思维方式。[2]类比推理是在比较的基础上,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它是引发猜想、发现结论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方法。因此,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必须高度重视类比推理能力的培养。
一、类比推理的主要形式
1.外部形式上的类比
根据数学对象表面上的相似而进行的推理,是一种从形式到形式的类比,这种类比得出的结论或然性较大,但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比如,学习了长方形的面积=长×宽,就会自然地想到正方形的面积=边长×边长,学习平行四边形面积时,也可能想到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底×邻边,但这个结论是错误的结论。
2.内在实质上的类比
通过比较分析数学对象之间的实质性的内在联系而得出的推理,这种推理根据两类对象在本质属性方面的相似之处,类推出其他方面的相似,从而认识新数学对象的本质,因此,得出结论的正确性相对较高。比如,在学习比的基本性质之前,学生已经掌握了分数的基本性质,而且在这一知识的探究过程中,已经与商不变的规律进行了实质性的比较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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