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聋生心理特征打造高效法律课堂
2016-05-19沈耀��
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 2016年5期
沈耀 ��
法律教育是初中思想品德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聋校的法律课却很难上。一方面,聋生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和思维能力相对比较低,加上法律知识理论性强,而且抽象,学生很难接受、理解。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如赌博、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不在少数,而聋生的模仿能力又整体上强于健听人,如果不对他们加强法律教育,他们更加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众所周知,聋生的心理既有一般学生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教师如果在教学中能恰当运用心理学原理,势必会使法律课堂更为高效。
一、激发动机
学习动机是影响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学生的学习动机主要来自兴趣和有用两个方面。
1.提高课堂的趣味性。
兴趣是最大的老师,教师如何把枯燥难懂的法律知识,通俗易懂地教给学生,案例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教学中要尽量选择学生喜爱的案例,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享受到学习带来的愉悦感。
当然,选择趣味性材料的同时要注意正确的价值导向。如果只是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把社会上流行的一些比较庸俗的打油诗、顺口溜以及人们茶余饭后作为消遣的谈资却不适宜未成年人的逸闻趣事引为案例,不仅不能让学生获得正面教育,还会给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2.促进课堂的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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