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雍正朝对违限逾限官员的处分及成效*
2016-05-06孟姝芳
中州学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清代
孟 姝 芳
【历史研究】
清代雍正朝对违限逾限官员的处分及成效*
孟 姝 芳
摘要:行政效率是政府治政水平的具体体现,行政效率高,表明政府的执政能力强,反之则表明政府的执政能力弱。雍正帝即位以后,意识到从中央各部院机构到地方各衙门机构,行政效率不高。为此,针对当时行政机构官员违限、逾限的普遍状态,雍正朝从制度规定到实际执行,对违限、逾限官员予以严格处分,以期改变效率低下的政务状态。与此同时,清廷又调整行政效率方面的诸多不妥规定,以达到既合理处分官员,又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关键词:清代;雍正朝;官员处分;违限;逾限
处分,是封建政府对在职官员违纪违制行为的一项行政制裁。就国内外对清代官员处分研究现状来看,多集中在处分类别、处分对象、处分制度、官员考核等方面。①但是从处分官员与提高行政效率角度来专门研究的还未见有相关成果。本文拟从问责与处分官员这一角度深入探讨,旨在说明雍正朝如何借处分违限、逾限官员来解决行政拖沓、效率低下问题。
一、官衙议事办案之拖沓
雍正朝官员办事拖沓、行政效率低下的具体表现主要是中央及各级官衙议事迟延、办事违限、办案逾限等。
第一,中央九卿会议。九卿会议是清代较高级别的会议,当时在京各部院衙门以及各省督抚题奏事件有关国计民生“凡属紧要者,则交九卿会议”②。但是,如此重要的议事会议,却有部分官员拖沓懈怠,出现了“无故推诿不到班”③的情况,致使许多重要问题无法议、无从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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