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的“骨感”
2016-04-19王龙杰
新课程·下旬 2016年2期
王龙杰
摘 要:骨感美属于书法审美范畴里的一项审美准则,如何评价骨感美需要一定准则。
关键词:骨感;创作;书法
古先贤在解释世间万物时,“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大自然中的一花一木、风雨雷电以及自身的血肉之躯都可以拿来阐述自己对他物的看法,而诸如在“骐骥暴怒逼其辔,海水窊隆扬其波”、“藏头护尾”等用来阐释书法美的艺术理论里就能看到世间百态万象。卫夫人《笔阵图》有云: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在这段文字里,书法文字变成了有生命的形体,每个笔画都是血肉之躯。骨和肉被提出来当作书法审美的准则,从而骨感也就慢慢成为书法审美范畴之一,称之为骨感美。如卫夫人所言,笔力较强的书法家写出来的字就是比较有骨力的,让人觉得字里面有隐隐的框架在支撑着,字不容易散架。而多骨的书法还能表现出坚硬的棱角,折笔处方正爽快,不拖泥带水,欣赏颇有骨感的书法就好像观看一群体型矫健没有赘肉的人翩翩起舞,潇洒流畅,干脆利索,没有丝毫拖沓。
从历代书法家的作品来看,凡是字势瘦硬挺拔、笔画刚劲有力的书作都可以算是相对富含骨感美的。元末逸士倪瓒的小楷书法作品给后人很深刻的印象,原因在于他不拘泥于古法,用笔纤细有力,锋芒毕露,在诸多细劲的笔画中加上一笔粗重的捺脚,有隶书的意趣在里面,通篇读来看似骨架满纸,实则骨肉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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