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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的哲学思考

2016-04-13王振洲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残疾儿童残疾人融合

王振洲

(1.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四川乐山 614000;2.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北武汉 430072)

融合教育的哲学思考

王振洲1,2

(1.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四川乐山614000;2.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2)

融合教育是为满足特殊儿童教育需求的正常化的教育措施,它源于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之间的沟通,然而融合教育并非一蹴而就,从最初的对残疾人肉体消灭到生存权的获得,再到教育机会的享有,再到后来现阶段教育平等权的争取,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融合教育就是创造机会和条件让残疾儿童享有正常化的教育环境,它的推行必然需要外在力量的支持。关于融合教育效果,褒贬不一,但是它在一定的支持下,确实可行。

融合教育;哲学;思考

任何一种教育都有属于它自己的发展模式,特殊教育也有它独特的发展历程,纵观历史,尽管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多次转型,无论是影响特殊教育发展的时代精神、社会制度、风俗习俗、信息系统等外在的制约力量,还是影响特殊教育发展的课程大纲、学习计划和教学方法等教育内在的自身精神,都会依靠或借助这种力量或精神继续存在下去。整个特殊教育的发展史是一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离隔离又逐渐融合的历史,它大致经历了对残疾儿童的肉体消灭、隔离生存、隔离教育与全纳教育几个基本阶段。社会对残疾人的态度变化演示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刻画着人类文明进步的足迹。对残疾人不同的态度基于不同的哲学基础和价值取向。

一、西方国家特殊教育发展历程

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经历了四个阶段,即从生命剥夺、生存权获得、隔离教育直到呼吁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对待残疾人的态度基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为后来的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文明基因。

(一)基于国家和民族利益:残疾儿童的肉体消灭。据普鲁塔克的《来库古传》记载,斯巴达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杀婴”文化。斯巴达城邦依靠强大的军队保卫自己的城邦以及侵略别的国家,所以这个国家文化特别崇尚军队,非常重视国民的身体素质。当公民家庭出生新生儿后,由部落长老代表城邦对婴儿进行体验,如果婴儿身体健康合格,才准许孩子的父母养育,并分拨国家九千分之一的土地。如果新生婴儿孱弱畸形或有明显的残疾,部落长老就会把残疾的婴儿丢到泰格图斯山的裂谷,因为存在先天缺陷的生命既不利于自己,又无利于国家和民族。通过这种人为选择,城邦便保留了优良基因,加以培养和训练则能成为军事个体,从而也为保卫国家和对外战争取得胜利提供了保障[1]。这种对待残疾人的态度和文化,否定了残疾人作为人的生存权,在深层上表现出人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存法则,这种法则也造就了对残疾人教育的缺失。

(二)基督教的传播:残疾儿童的生存权的获得。中世纪时期,基督教得到传播,残疾人的生存状况才得以改变。基督教判断一个人的价值标准与斯巴达城邦对残疾人价值判断标准不同。基督教判断一个人的基本价值标准是其对于上帝的信仰,只要建立了对上帝的信仰,残疾人与健全人没有本质区别,他们都是上帝的臣民,人人平等。基督教要求所有人之间要相互宽容与忍让,相互帮助,和睦相处。这种宗教信仰为人们善待残疾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伦理法则,在此基础之上,倡导社会所有健全人理解和接纳残疾人,与之社会共存、成果共享,并且积极主动地向他们献出自己的爱心。基督教将残疾人从肉体消灭的境况中解救出来,改变了人们对待残疾人的态度和看法,残疾人获得了与健全人一样的生存权。

(三)人的生命的价值尺度:残疾儿童教育权的获得。宗教对于人的生命价值的判断,为残疾人争取了生存权利。残疾人获得生存后,另一个议题又进入到了人们的议题中。残疾人作为生命体的存在,其生活状态仅仅是作为有生命的生物实体,还是需要进一步净化其灵魂。言外之意,残疾人的教育是需要的吗?对于此,基督教和圣经也给出自己的答案: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不在于是否有健全的躯体,而在于是否有信仰上帝的灵魂,残疾不应该成为制约人是否接受教育的基本因素,这种宗教对待生命的价值尺度,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扫除了理论和观念上的障碍,残疾人的灵魂也需要净化,需要教育的途径去实现他们灵魂的净化。

关于人受教育权的论题,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的论点是没有人不需要教育。他在“大教学论”中提出“泛智论”教育思想[2]。所谓“泛智论”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普遍艺术。其中的“一切人”包括一切城乡男女老少,不管其社会地位高低、家境贫富、民族、种族、残疾或健康、政治文化背景等如何,都应该需要接受教育的。夸美纽斯的“泛智论”教育思想初具全纳教育的理念。

(四)特殊教育学校:隔离式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尽管基督教和教育学家们提出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但是仅仅靠热情和慈善是不足够的,还需要对残疾人教育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自14世纪中叶以来,文艺复兴运动所倡导人权,使得人性和自由精神得以解放。为特殊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思想空间。早期的特殊教育探索代表人物有达芬奇,他主张聋人是可以教育的;西班牙修道士庞塞尝试对听觉障碍儿童进行阅读、书写、说话教育;英国医生布尔沃在英国出版了第一本有关听觉障碍教育的书。18世纪中期,以卢梭、伏尔泰等为代表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坚信人的理性,主张人生而平等,该思想理念为特殊教育的产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因此法国成为近代特殊教育的发源地,最早的特殊教育学校产生于法国,特殊教育学校标志着是真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的产生。1760年,法国人莱佩在巴黎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聋校,揭开了聋教育的序幕;1784年,法国人霍维在巴黎创办第一所盲校;1799年,法国精神病医生伊塔德开始了对智障儿童的教育探索,其学生塞甘于1839年创办了第一所智力障碍学校。聋校、盲校和智力障碍学校的建立标志着特殊教育人为独立的教育领域呈现在人们面前。

(五)隔离逐渐走向融合:融合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从19世纪一直到20世纪中叶,隔离式的特殊教育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呈增长态势,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一直处于平行发展、互不相通的两种教育体系和研究领域。20世纪50年以来,美国的民权运动及北欧的正常化思潮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指明新方向。美国的民权运动是反对种族隔离与歧视的维权运动,这一运动也鼓舞了残疾人争取平等的教育权利。1959年,瑞典学者尼瑞在教育文献中第一次提到“正常化”的理论,而把积极倡导“正常化”教育理念的是美国人沃芬斯伯格,此时以美国以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特殊教育领域发生深刻变化,残疾儿童逐渐从隔离的特殊教育机构走进主流学校,与普通儿童一起学习和生活。随后,与“正常化”相关的教育理念或思想被提了出来,比如“回归主流”与“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于20世纪80年代被正式提出,至此这一教育理念成为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领域讨论的热点问题,而且融合教育也逐渐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目标。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会议上就倡导各国发展融合教育学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保障特殊儿童接受免费的、适合其身心发展的教育。融合教育在此次会议上又一次被提出来,融合教育思想要求告别隔离式、封闭式的教育,倡导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平等接受教育、全面参与社区生活[3]。融合教育理念有两种内含,一是融合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方式,是联结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教育措施;二是融合教育是特殊教育发展的一种新方向,是一种教育理想,在实现该教育理想的过程中实现教育中的真、善、美的统一。

二、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一)政策支持。融合教育工作的推进,必须发挥国家各级政策的干预和指导的行政职能,明确各级组织机构在融合教育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与融合教育相关的法律政策是必需的[4]。各级政府有关发展融合教育的政策法规需要对特殊儿童的评估、安置和教育教学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融合教育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使相关的工作人员认识开展融合教育的权利义务和具体途径,能为融合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健全融合教育法律政策,明确教育权利和义务主体,促进基础教育资源的充分整合与利用,缓解特殊教育资源的不足。因此,提供政策性支持是成功实施融合教育的必要条件。

(二)物质支持。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物质资源的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我国特殊教育物质资源相对匮乏,不能够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因此对普通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显得更为迫切[5]。普通教育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支持,比如校舍环境建设,比如无障碍设施建设、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游戏室等;残障学生使用的教学辅具和设备,比如电子导盲仪、电动轮椅,盲人计算机、盲人阅读器、助听器等。物质资源是开展融合教育的基础和前提,物质支持在改善融合教育环境和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是至关重要的。

(三)专业支持。特殊教育涉及医学、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研究领域,从特殊儿童的早期评估鉴定到制定与实施个别化的教育都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工作[4]。特殊教育校内教学和校外融合教育指导,都需要一批既掌握了专业知识又有实践能力的专业人员。在融合教育学校,特殊学生也是班级的学习主体,他们同样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和方式积极参与班级活动,要做融合教育班级教学顺利且有质量的进行,必须要有专业教师、各类康复治疗师的支持性服务。

(四)家长支持。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朋友,最了解自己的孩子,而且和孩子的关系最亲密。因此对孩子的教育,尤其是特殊学生的教育,家庭教育占据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融合教育不仅需要特殊儿童家长的支持,也需要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融合教育需要特殊儿童家长正视自己孩子的障碍,克服种种心理障碍,经常带孩子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对融合教育抱有乐观的态度,积极地配合学校教育工作。融合教育中普通儿童家长的支持同样不可缺少,树立融合教育理念,鼓励孩子帮助身边的特殊儿童,能够看到融合教育给自己孩子带来的良性变化,融合教育有利于培养孩子积极乐观、助人为乐、宽容理解的高尚品格。

(五)社会支持。融合教育的社会支持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残联的专业和资金的支持,社会媒体对融合教育宣传与报道,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体关怀和帮助,都将为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精神与物质上的支持[6]。我国大部分融合教育学校缺乏相应的特殊教育与康复资源,不能直接对特殊学生提供教育技术支持和康复训练,这时就需要社会支持跟进。因此社会支持是融合教育工作的强大后盾,如果把社会支持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上,就要求社会对融合教育工作的认同,配合融合教育的各项工作。

三、融合教育的辩证观点

(一)融合教育的价值与意义。融合教育反对隔离,主张残疾儿童应回到普通学校与普通儿童一起学习和生活有利于教育公平实现,有利于特殊儿童回归主流社会。主要观点如下:

1.融合教育有助于优化教育环境,实现教育的理想和现实的统一。根据社会建构理论分析,儿童是通过与周边环境的互动和知识的内化来发展认知的、塑造人的性格[7]。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基础的融合教育认为人类之间存在个体差异是正常的,而对社会特定群体给予特殊的对待,是社会不公平现象在这些特定群体身体的一种体现。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源于社会分化与社会分层,是教育不公平在特殊儿童身上的一种体现。因此,建构主义的融合教育认为因为特殊教育需求而对残疾儿童进行封闭式、隔离式的教育是不公平的,融合教育就是要求所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都应该进入到普通学习接受教育,要求教育者科学地理解和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在教育过程中根据学生个人的先天禀赋、身心发展特征及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最大化地促进儿童潜能的开发,这是一种教育理想。在融合教育过程中,受教育个体学会在普通教育环境中认识自我、建立友谊、承担责任等,实现教育理想与现实的统一。

2.融合教育维护残疾儿童权利,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简称“公约”),确定了儿童教育权利的标准,“公约”中第23条规定:残障儿童有权利得到特殊特别的照顾、教育和培训,以维护其尊严,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立并尽可能参与社会生活,以帮助他们过上充实而适当的生活。中国也是“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为顺应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形势和满足国内残障特殊教育需求,我国政府对特殊教育做了大量的工作,极大地促进了特殊教育的发展。

3.融合教育关注所有儿童,倡导共同发展。融合教育理念的价值在于要求关注所有的儿童,倡导普通儿童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共同发展。残障儿童在融合教育环境中比在特殊教育学校获得更多的信息刺激、变化性的和回应的经验,在与正常儿童交往时,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去观察和模仿,有利于残障儿童社会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发展。

融合教育的受益者不光是随班就读学生,普通儿童在融合教育中同样受益匪浅,融合教育使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互惠互利,共同提高和进步。普通儿童在与残障同伴交往过程中,更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提高对异样性的理解和尊重,享受助人为乐的成就与自信,克服以自我为中心,养成换位思考的品格。相关研究结果表明,普通儿童的学业并不会因为安置在同班的特殊儿童而受到影响,相反,在正确的引导下,普通儿童的各项能力都有明显提升。

4.融合教育有利于充分整合与利用教育资源。经济发达的区域,基础教育发展快,基础教育资源也丰富;反之,基础教育资源相对薄弱。整体而言,我国普通教育资源比特殊教育资源充盈,表现出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不平衡。就特殊教育资源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特殊教育资源丰富,特殊教育发展速度也较快,比如,北京、上海及沿海地区。而我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资源比较匮乏,发展缓慢,区域特殊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因此,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整合与利用基础教育资源,都可有效地避免资源的闲置或浪费,经济快速地发展,缓解特殊教育资源的不足。这种特殊教育发展模式,在欠发达地区更为迫切。

(二)融合教育的否定态度。

1.认为残疾儿童缺少普通学校学习的能力,至少没有正常儿童的学习能力。有些人认为,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跟不学习和生活的节奏,和同伴的关系也比较紧张,自信心受挫,幸福指数明显低于在特殊教育学校,因此特殊教育学校更适合他们。这句话概述了我国融合教育学生学习和生活现状,同样也道出一些教师和家长的心声。但是这一想法也有它的不当之处,特殊儿童有差异的学习能力,在一定的专业支持下,可以达到一般的学习能力,甚至能达非凡的学习能力。融合教育教育的理念就是“不让每一个孩子掉队”“每一个孩子都能学习”等。所以,特殊儿童不是没有学习能力,而是目前的教育还没有找到办法去开发和挖掘他们学习潜能。

2.认为融合教育会妨碍正常儿童的学习,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国普通教育体制一直比较注重甄别和选拔功能,普通学校的教师都有教学任务,学生要参加各种考试和竞赛,如果班级教学受到干扰,就有可能会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考试的竞争优势。这种教育观念,使融合教育的价值受到质疑。除学校因素外,还有普通儿童家长的顾虑,他们由于害怕特殊孩子会影响到自己孩子的学习,教育自己的孩子拒绝与特殊儿童交往,甚至要求学校不要把特殊儿童安置在自己的孩子班中。

3.基于大班额的融合教育对特殊儿童本身弊大于利。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受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班额也具有地区差异性,按照国家班额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55人为“大班额”,56~65人为“超大班额”,66人以上为“特大班额"。大班额成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瓶颈。大班额或超大班额太多的现象在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较多,融合教育在这样的班级环境中进行,特殊儿童教育教学很难顾及得到。此外,在融合教育学校,普通教师不懂特殊教育教学,所以特殊儿童在大班额班级中“随班混读”,因此这个问题除了融合教育支持系统不到位,还有就是融合教育的价值导向有问题。

4.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易受其他同学欺凌。特殊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难免会遇到一些同伴的歧视和嘲笑,甚至是受欺凌。与普通儿童相比,特殊儿童在校园受欺凌的风险更高,更易受到同伴的欺凌。美国相关研究报告显示,各类障碍儿童受欺凌的可能性比普通儿童受欺凌风险高达3倍左右。英国反欺负联盟对特殊儿童家长进行网络调查,96%的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过欺凌。所以很多家长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普通学校,主要原因就是害怕他在学校受到其他同伴的欺凌。

四、推行融合教育,理念先行

融合教育是建立在“每一个孩子都能学习”“全面实行素质教育”“不让一个儿童掉队”等信念的基础之上,这些信念又与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平等等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融合教育工作开展困难重重,但是并不意味着行不通、做不好,而是需要普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家长做调整。

(一)全社会参与融合教育,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学校和特殊儿童的家庭不仅要给残障儿童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且要提供适合身心发展特征的、最少受限制环境的特殊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动员全社会推行融合教育,使残障儿童获得与普通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实现教育公平。

(二)融合教育的相关支持必须到位。融合教育是践行教育公平的教育安置措施,而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包括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专业支持、家长支持和社区支持)是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制度、人力和物力保障。因此,要实现教育机会和过程的平等,融合教育必须建立一个全面有力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

(三)融合教育理念必须跟进。融合教育对全社会的人权意识、平等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残疾儿童的教育赋予更多的责任感和使命。融合教育要求教师、管理者、学生及其家长多些理解和接纳,少些歧视和排斥。

(四)融合教育评价标准制定。融合教育的理论基础是全民教育、素质教育及大众化教育,其目标就是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教育需求,向公民提供知识、技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他们能过上自尊、自立地生活,并通过不断学习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并为国家和人类发展作出贡献。基于这一点融合教育不同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精英教育和升学教育。教育目的和教育理念不同,因此其评价机制和标准也不一样。融合教育应该有一套适用于所有学生水平的评价机制。

[1]申仁洪.从隔离到融合——随班就读效能化的理论与实践[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1-6.

[2]徐平利.泛智教育:职业教育思想的萌芽[J].职业技术教育,2009(25):76-78.

[3]邓猛.特殊教育管理者眼中的全纳教育:中国随班就读政策的执行研究[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4(4):41-47.

[4]方俊明.融合教育与教师教育[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3):37-42.

[5]苏雪云.托比·朗.美国早期特殊教育立法与实践新进展[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09(1):82-86.

[6]毛颖梅,左鑫培.北京市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基地建设现状与建议[C].第二届北京特殊教育国际论坛论文集,2009 (2):196-204.

[7]殷珺.建构主义指导下的创造教育模式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5.

[责任编辑刘金荣]

Philosophy Thinking of Inclusive Education

Wang Zhenzhou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Leshan Normal University,Leshan,Sichuan 614004)

Inclusive education is normalization educationmeasures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s needs.It is the result from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common education and special education.However,Inclusive education isn’t a short-term project,which is from the original destroying of body to the right of life,to enjoy education opportunities,and to the later present stage of struggling for equal rights with a long period. Inclusive education is to create opportunities and conditions for the disabled children to enjoy normalization education environment.The implementation of itwill need the support of outside force.According to the effect of inclusive education,there aremixed reviews,but it is possible under the certain support.

inclusive education;philosophy;thinking

G760

A

2095-0438(2016)10-0021-05

2016-07-04

王振洲(1984-),男,河南淮阳人,乐山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讲师,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在读博士,研究方向:教育现实问题、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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