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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国家观的思想前提研究

2016-04-13莫茜郝通

关键词:费尔巴哈黑格尔市民

莫茜,郝通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 100876

青年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国家观的思想前提研究

莫茜,郝通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 100876

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批判,主要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手稿和论文中。马克思的反思不是起源于单纯的哲学思辨,而是从事实推导逻辑,他将关注的重点从黑格尔的国家理论转移到国民经济等实际问题上,通过对德、英、法的历史、社会和经济状况的研究,以及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思想的分析,从而获得了批判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思想前提条件,颠倒了黑格尔关于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观点。对于推动唯物史观的正式确立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

青年马克思;黑格尔;理性国家观;市民社会

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经历了一个从破到立的过程。攻读博士期间的青年马克思受黑格尔影响颇大,唯心主义视角曾经是他观察世界的基本视角。在1842年至1844年的三年中,多方面的因素促使马克思反思黑格尔,反思以往的逻辑,这些因素包括费尔巴哈、恩格斯等人的理论思想的影响、马克思个人的实践经历和他自己的哲学思辨,最终实现了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突破和对唯心主义的否定。

一、黑格尔与马克思在国家观上的分歧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首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他对国家的认识以及国家、市民社会和人的关系。黑格尔认为,存在的就是理性的,他肯定国家的现实性,同时强调国家是理性的。因此,国家天然存在,是意志的现实化,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而非人们订立的契约。在他看来,国家的产生不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而是精神为自己所创造的世界,他没有描述国家形成的具体过程,而只是说国家有“特定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进程”。由此可知,黑格尔从哲学角度对国家的解释是精神的,而非物质的;国家形成的过程也是精神创造的,而不是客观发生的历史进程。因此,黑格尔的国家观彻底建立在唯心主义之上,承认国家现实性的同时,一再强调国家的精神源头。

关于人和国家,黑格尔既然已经把国家视为一般的、理性的客观精神,每个人之所以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是因为个人成为了国家成员。黑格尔在讨论人的问题上,也有人的一般性、社会性的观点,但是在谈到人和国家关系的时候,还是站在了唯心主义的立场上。

关于市民社会,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指出“它必须以国家为前提,而为了巩固地存在,它也必须有一个国家作为独立的东西在它面前。”黑格尔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由此可知,黑格尔从探讨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去描述市民社会。国家是自在自为存在的,产生于精神,而市民社会形成于现代世界,并且依托于国家而存在。因此,黑格尔的观点在于,虽然国家是高于家庭和市民社会的阶段,但国家是最初的,无论从时间顺序还是逻辑顺序上,都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马克思早期赞同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但是最终却站在了对立面。马克思认为,国家并非源于人的理性或自由意志。要寻找国家的起源,必须从现实社会的角度和人类实践的角度出发。国家的起源不是黑格尔所谓自在自为,无需讨论,而是有着明确、客观的历史过程。

关于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认识,学界一直存在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市民社会一词具体指代什么内容。俞可平先生认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分析范畴。历史范畴下的市民社会指的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定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本质特征是阶级利益的存在”。分析范畴的市民社会指的是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另有很多观点认为市民社会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或等同于经济关系等,但是总而言之,市民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历史现实,同时在与国家的关系上,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与黑格尔在国家观上的分歧,一方面集中在国家的起源、性质问题上;另一方面则集中于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但共同的是,最终的争论都归结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分歧,并且马克思批判理性国家观,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也正是马克思走出纯粹哲学思辨,投身于现实社会研究,从实践角度探索真理的过程。

二、费尔巴哈对青年马克思世界观转变的影响

费尔巴哈也曾经是青年黑格尔派的一员,其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建立了自己的人本学唯物主义。费尔巴哈于1839年在《哈雷年鉴》上发表的《黑格尔哲学批判》,标志着他同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公开的、彻底的决裂。之后他又于1841年发表了《基督教的本质》,1843年发表了《关于哲学的临时纲要》。

费尔巴哈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重申了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他认为“哲学的开端不是上帝,不是绝对,不是作为绝对或理念的宾词的存在。哲学的开端是有限的东西、确定的东西和实际的东西。”“哲学的主观来源和进程,也就是它的客观来源和进程。”费尔巴哈将哲学的源头归结到在时间中存在,并且可以被感知的客观事物上,这不仅是一种理论观点,也是一种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他认为,主观的认识应该首先去感知客观实际存在的事物。

而在谈到方法论时,费尔巴哈则提出了“颠倒法”。他认为,存在是主词,思维是宾词,而思辨哲学则“喧宾夺主”歪曲了主词与宾词之间的关系。“思辨哲学从抽象到具体,从理想到实在的进程,是一种颠倒的进程。从这样的道路,永远不能达到真实的、客观的实在。”而应该将思辨哲学颠倒过来,才能得到真知。

费尔巴哈站在人本学唯物主义立场上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以及对时间中的存在即感性现实世界的重视,深深吸引着青年马克思,使马克思认识到黑格尔哲学的绝对理念与现实世界关系在根本上的颠倒性,并把哲学的立场转向了唯物主义。随后,我们在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看到了与黑格尔相反的新立场。

费尔巴哈对人本质的探讨也吸引着马克思的目光。前者从宗教问题出发,阐述了一个重要思想:人的本质就是人自身。宗教的产生是人性异化的后果。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由此批判人的异化。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影响下,在这一时期也以人的本质及其现实异化作为探讨,说明社会矛盾的一种理论框架。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正处于世界观蜕变关键时期的青年马克思试图超出费尔巴哈抽象人本学的努力,这尤其突出体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认为,人本质异化的处理不能拘泥于宗教领域,而应现实地考虑社会问题以及无产阶级的解放问题。在这里他指出:“……但是,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

三、《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吸引马克思关注社会经济矛盾

1842年,恩格斯在曼彻斯特考察了英国工业的发展情况,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虽然有惊人的发展,但是其矛盾同样明显。而社会经济学家们已经不再公允的考察社会经济状况,而带有了资产阶级的偏向性。为此,恩格斯在1843年底写成了《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

恩格斯分析了私有制、垄断、竞争以及经济危机等现象,尤其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周期被破坏时表现出的经济规律。恩格斯将资本主义罪恶的根源归结为“私有制”,他指出“政治经济学的产生是商业扩展的自然结果……这种从商人的彼此嫉妒和贪婪中产生的政治经济学或发财致富的科学,额角上就打着最丑恶的自私自利的烙印”。

不同于哲学思辨,恩格斯像做田野调查那样考察英国工业社会的实际情况,继而得出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某些结论。这种实证的方法触动了马克思。1843年底,马克思看到了《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他对恩格斯的观点大为赞赏,并对经济学和市民社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以说恩格斯对国民经济学的猛烈批判促使马克思暂时离开哲学思辨,转向对现实的研究,特别是经济和市民社会。

四、《莱茵报》到《德法年鉴》时期:初步确立社会考察的唯物主义立场

(一)《莱茵报》时期认识到物质利益的力量

1.书报检查的标准应该是客观真理。普鲁士新的书报检查制度使马克思彻底失望。1841年12月,普鲁士皇帝威廉四世颁布新的书报检查令。这道新的检查令看似向新闻自由迈出一大步,事实上这些规定把文章是否可以发表的标准建立在人的主观认识上,而且是新闻检查官的主观认识,同时也禁止言论涉及政府和宗教。这些禁令并不能使新闻自由,更使新闻丧失了对政府以及政府官员的监督。

具体从内容上看,在对新检查制度的抨击中,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真理的客观性,他在文中指出:“如果我们撇开一切主观的东西即上述情况不谈,难道对象的性质不应当对探讨发生一些哪怕是最微小的影响吗?不仅探讨的结果应当是合乎真理的,而且得出结果的途径也应当是合乎真理的。”马克思对真理的论述,事实上想表达真理是客观而普遍的,它不受个人主观意志的影响。而新的检查令,则脱离了客观、普遍,使标准变成主观。

1842年5月,马克思发表了《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经过这场辩论,马克思进一步认识到辩论背后隐藏着的各种现实利益关系,看到了利益对个人观点的决定性影响,从而对马克思的黑格尔主义世界观产生了重大的冲击,促使他开始研究个人、等级和物质利益之间的关系。

2.物质利益支配国家和个人。1842年10月,马克思发表了《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他认为,省议会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制定的法律认为贫民捡拾枯树枝是盗窃林木所有者财产的行为,这是议会为了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借口。马克思认为,如果法律将捡拾枯树枝都定为盗窃罪,那么,这种法律就是一种可笑的谎言,而无辜的穷人则成了这种谎言的牺牲品。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和绝对占有,造成了社会个体之间不断地争斗。

马克思的辩论还触及了整个政治上层建筑对林木所有者作为私有财产所有者的维护,而后者则具有“灵魂”般的影响作用。他指出“整个国家制度,各种行政机构的作用都应该脱离常规,以便使一切都沦为林木所有者的工具,使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成为左右整个机构的灵魂。一切国家机关都应成为林木所有者的耳、目、手、足,为林木所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马克思准确地描述了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以及国家在利益斗争中的角色和作用,尤其看到了市民社会中资产阶级对国家、议会的控制和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压迫。

在这次辩论中,马克思取得了两点结论:其一,物质利益的差别形成了阶级,不同阶级间的利益矛盾,导致了阶级间的斗争。其二,政府并不代表多数人的利益,而是仅代表物质利益占有者的一方,政府由资产阶级组成,并仅仅捍卫资产阶级的利益。马克思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物质利益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利益原则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和国家领域,支配人民的思想和行动。

《莱茵报》的被查封,彻底动摇了青年马克思的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根基,尤其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上,他不再完全信奉黑格尔的理性国家主义。他系统地研究了欧美一些国家的历史,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并开始关注阶级斗争问题。1843年3月到9月,马克思在达克罗茨纳赫重新反思黑格尔的《法哲学研究》时,写下9本克罗茨纳赫笔记。这9本笔记明确表达了马克思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态度,他立场鲜明地肯定了黑格尔将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观点,同时运用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颠倒法,批判了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论述,论证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二)《德法年鉴》时期重视现实的实践

1843年10月,马克思离开德国前往巴黎,并于1844年2月与卢格共同创办了《德法年鉴》。这本杂志虽然只发行了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合订刊,但明确表达了马克思在突破黑格尔国家观之后,提出的变革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路径。

此时的马克思已经彻底突破了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认真地考虑改造世界的实践问题。他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从市民社会内部去克服人的政治异化的任务,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导言中指明,应该经由对宗教的批判达至对现实世界的批判,进而将德国革命的目标从追求资产阶级之“政治解放”,转变为无产阶级之“人的解放”。

这表明,马克思已经从逻辑上完成了“市民社会的矛盾不能靠外部的理性国家予以解消,变革市民社会的力量只能来自于市民社会本身”的论证。因此,要取得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必须依靠市民社会。

这是马克思个人思想的重大转变,这一转变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诞生的重要基础。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直到《德法年鉴》停刊,这次转变也并没有结束,整个过程可以归结为“破”的过程,突破了黑格尔的理论,但是还没有能够“立”新的理论。这是因为,此时的马克思虽然认识到市民社会的重要性,认识到政治经济的重要性,但尚未进行深入研究,没有形成系统理论。

马克思认识到了这一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于是,马克思告别了哲学王国德国,而去了国民经济学的英国和法国,并在吸收其成果的基础上对市民社会进行批判。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1842~1844年的这段过渡期内,马克思的思想完成了对黑格尔哲学立场的否定,在接受费尔巴哈的哲学影响又迅速超越他而向新世界观过渡的同时,奠定了其早期批判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几个方面的思想前提是:

其一,肯定了费尔巴哈《纲要》中的唯物主义立场和他的“颠倒方法”。这时期的青年马克思虽然还不具备成熟的唯物史观,但已经确定了研究国家和社会的出发点不是神秘的唯心主义绝对理念。

其二,明确了研究国家和社会不能脱离人本身,并意识到研究人本身必须进入人的世界,即现实的人的社会。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只停留在自然领域,在社会领域他通过人本质异化理论完成了他的宗教批判,但最终他还是拘泥于人本质的抽象概括而重新陷入唯心主义。而青年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影响又试图突破后者,他对人本身的理解有着现实社会的经验依据,并且具体地关注了无产者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尊严丧失的问题。

其三,经济利益成为基本的切入点,同时把经济与社会的政治结合起来。青年马克思的关于国家和社会的批判活动,虽然讨论了很多政治话题,但最终都落脚到了物质利益方面,尤其是有产者和无产者的利益冲突上。

其四,国家不是“普遍利益”的代表,现实社会中国家的历史发展,不是由理性逻辑决定的进程。青年马克思一方面继承了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是经济社会的观点,另一方面,在对市民社会生活的考察中又逐步认识到,国家应该不是市民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和最高目的,市民社会中的经济交往关系和其中的财产占有者,反而可以使国家成为为之服务的工具。这促使他在后来的批判性论证中,得出了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著名结论。

总之,青年马克思将自己对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的批判确立在正确的逻辑理论上,批判了黑格尔的从神秘抽象的理念出发、以整体性和社会伦理为支撑的国家理论,也为自己唯物史观的系统阐述做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当然,这时期的青年马克思还没将市民社会同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直接联系起来,没把私有财产占有权理解为一种特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没能说明“财产关系”与现存的生产关系的内在联系。因此,“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命题尚未获得全新的意义。但是,当时青年马克思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已经非常接近从根本上揭开一切国家政治和法的现象的谜底,因而,仍然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

[1]俞可平.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历史地位[J].中国社会科学,1993(4).

[2]费尔巴哈,著,洪潜,译.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领[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58.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韩立新.从国家到市民社会:马克思思想的重要转变以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研究中心[J].河北学刊,2009,29(1).

(责任编辑:彭琳琳)

Analysis of the Ideological Premise of Marx’s Critique on Hegel’s Rational Concept of State

MO Qian,HAO Tong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Beij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Young Marx criticized rational concept of state,which is proposed by Hegel in“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Problems of Jews”and other papers.During this period,Marx discarded the idea of Hegel’s idealist philosophy and he accepted Feuerbach’s humanistic materialism,which means Marx had begun to establish the new worldview.His reflections on Hegel discourse about the state and civil society relations inherited from Hegel’s 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ivil society thought,inverted Hegel’s view that countries decide civil society. Marx’s philosophy reflection was not originated in the pure philosophical speculation,but deduction logic that was derived from the facts.He shifted concentration from Hegel’s state theory to practical problems such as the national economy,and through study on the British and French history,social and economic conditions,as well as the analysis of Feuerbach materialism.He inverted Hegel’s ideas about state and civil society relations.To the formal establishment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Marx’s shifts in thinking have profound theory value.

young Marx;Hegel;Rational Concept of State;Civil Society

莫茜(1962-),女,广西恭城人,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郝通(1990-),男,山西晋中人,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马克思主义。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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