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2016-04-13钱静张世文宋禹侨何天慈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6年6期
钱静,张世文,宋禹侨,何天慈
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南京 210037
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钱静,张世文,宋禹侨,何天慈
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南京 210037
个人信息权作为人格权,是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是人权的基本内容。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交往平台的虚拟化,使个人信息成为网络侵权行为的客体,呈现出便利性、广泛性、复杂性和严重性的特点。与传统社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相比,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手段和方式较为缺乏。法律作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个人信息权的主要保障方式,在网络空间背景下的运用更加具有价值。
网络空间;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2015年,我国发布了首部网络空间安全蓝皮书——《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发展报告》。蓝皮书指出,我国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安全处于高风险状态。同时,国内外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非法采集、窃取、贩卖和利用网络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不断成熟壮大,呈现产业化、集团化、跨境化、智能化的趋势。个人信息的泄露包含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以及其他非公共安全信息,不仅个人信息得不到有效地保护而且直接影响到个人信息权的享有。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2016年8月24日,山东省临沂市一名家境贫寒的准大学生徐某更是因其个人信息泄露被骗走9900元学费,当天即心情郁结难疏导致呼吸心脏骤停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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