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德育目标的新建构
2016-04-12曲明军
山东高等教育 2016年8期
曲明军
(山东大学 人才工作办公室,山东 济南 250100)
高校德育工作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大学生的培养质量,也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能否得到贯彻落实。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德育理论和德育实践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系列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高校德育工作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德育意义的不断升华与德育工作手段弱化之间的矛盾;德育功能的高度效能化与德育工作的低效化之间的矛盾;德育工作体系投入不断加大与学生接受度不高之间的矛盾;调研数据显示的良好教育效果与社会上实际暴露出的学生道德滑坡问题之间的矛盾。上述矛盾与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德育目标的不明确造成的,因此,有必要梳理和分析当前高校的德育工作在目标设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一、高校德育目标的内涵界定
(一)关于德育概念
“德育”,原是“道德教育”的简称,“道德教育”指的是与学生道德行为以至道德品质形成相关的教育。而我国现行的“德育”已经不是“道德教育”的简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1995)界定“德育即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可见,它是一种超越“道德教育”范畴的“大德育”。[1]4学术界一般将传统意义上的“道德教育”称为“小德育”;“大德育”则是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等在内的更加宽泛的德育概念。我国教育实践中,往往采用大德育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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