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1937年青岛小学教育探析
2016-03-21王春晖
王春晖
摘 要:自1922年中国政府收回青岛,市政府设立专门教育机构,改善小学教员待遇,加强教职员的检定和培训,提高师资水平。通过以上实践,1922~1937年青岛小学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关键词:民国时期;小学教育;教育机构;师资
1922~1937年青岛小学教育发展迅速,特别是1931年至1937年沈鸿烈任青岛市市长期间,其在青岛城乡强制推行义务教育,广增学校,使学龄儿童入学率居当时全国第一位。[1]
1 小学教育发展概况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将公学堂改为公立小学校,遵循1922年新学制,初级4年,高级2年。1922年12月,青岛市有两级小学校7所,初级小学校30所,学生3000余人。1928年,小学校数增至52所,其中两级16所,初级26所,共有学生7261人,职教员234人。
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小学数量明显增多。1930年12月,市立小学校83所,两级31所,初级52所,外设分校75处,共有教职员514名,学生14734名。[2]市政当局多次制定充实学额和强迫入学办法,规定晚每班不得少于40人,乡区不得少于30人。1935年青岛市成立了义务教育委员会,制订了《青岛市实施义务教育强迫入学办法》,规定儿童一律受2年义务教育,家长如有阻拦,要受到罚款或拘押的处罚。这大大提高了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到1936年10月,全市共有市立小学112所,772个班,学生35521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65%。女生占学生总数的31.6%。年度教育费434291元。
2 教育管理机构
中国政府于1922年12月10日正式从日本手中收回胶澳租界,命名当时的青岛为胶澳商埠。北洋政府在胶澳商埠设立了督办公署,胶澳督办公署内设政务处,下设学务科,设科长1人,科员3人,视学员1人,办事员2人,书记员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