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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内部监督机制新常态的构建

2016-03-06黄兴彪

关键词:内部监督职能部门党风廉政

黄兴彪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117)



地方高校内部监督机制新常态的构建

黄兴彪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117)

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建设廉洁文明的育人环境,高校纪委担负着责无旁贷的监督责任。为适应当前地方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地方高校纪委要转变监督思维,转变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工作创新,构建强化监督新常态,提高内部监督实效。

地方高校;内部监督;新常态;构建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抓好廉洁校园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地方高校纪委(以下简称“高校纪委”)如何构建强化监督新常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提高学校内部监督实效,是深值研究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转变监督思维是构建内部监督新常态的重要前提

构建高校监督新常态,提高内部监督实效,关键在于高校纪委要主动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转变思想,树立监督新理念,摒弃不切实际和不合时宜的旧观念和老做法,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推进工作扎实深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明确职责定位,深化“三转”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纪委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也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长期以来,高校纪委对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都介入,几乎所有领导小组都参加,绝大多数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中都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就像一个“万能”的机构,无所不包,面面俱到。实践证明,这种监督方式的实效性并不理想,甚至可能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现象。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方针。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高校纪委 “三转”工作推进缓慢,有的是因为校内相关职能部门不愿承担监管之责,不同意纪委退出直接监督,因此转不动,仍然固守着原来的一亩三分地,充当“救火队”;有的虽然退出了一些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但由于没有真正厘清职责内涵与外延,或是由于不放心 ,在工作中又慢慢回到原来的传统监督做法上,成为明转暗不转;有的从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后,没有深入探索新的有效的监督方式,没有切实履行有效监督,一转了之,结果是转而无监督。这些情况既不符合“三转”要求,也不利于高校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高校纪委只有真正转变思想认识,严格依据党章规定,牢树主业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自身职能范围和角色定位,突出自身的主业主责,才能保障和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只有坚决退出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应该由职能部门监管的工作全部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不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才能从文山会海中走出来,从错位、缺位、越位中走出来,把人手、时间和精力全部投入到“正业”上来,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学校内部监督实效。

(二)适应形势要求,强化监督之责

监督是执纪、问责的基础和前提,若监督不到位,执纪和问责就难以进行。在现实中有些人对地方高校开展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地方高校是三尺讲台,两袖清风,又是知识分子聚集之地,校园围墙使高校相对独立于社会,纪委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加强廉政教育;有的认为纪委实现“三转”,突出主业,就是查处信访件和办理案件,其他事情都归职能部门监管,这两种认识都弱化了监督的重要性。殊不知,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张,校园面积的扩大,地方高校往来资金额也大量增加,产生腐败的土壤和可能性增多,近年来媒体公布的一系列地方高校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警示。高校纪委职能不仅仅是查信办案,强化监督是其性质所定,是其职责所在。因此,高校纪委要落实全面治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顺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强化监督之责,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思想,拒绝监督责任缺位。高校纪委是学校的纪律检查机关,既要监督别人,同时也要被别人监督,要树立监督者更受监督、监督不力将被追责的意识,在履行监督责任时,绝不能抱着老好人的思想,碍于师生员工情面,为保所谓的平安,不敢真监督实查处,避而不见,缩手缩脚,失察失究,能过则过,甚至压案不查;而必须彻底转变可能存在的不想抓、不愿抓、不真抓、不敢抓的思想倾向,坚决不使自己成为稻草人,要不辱使命,耕好“责任田”,敢于真抓深抓,动真碰硬,力求监督实效。

(三)转变惯性思维,增强部门监管意识

在推进自身思想转变的同时,高校纪委要努力推进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思想转变。以往纪检监察部门事事监督,在工作中存在错位和越位,也逐渐淡化了高校其他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的监管意识。高校纪委要加大宣传工作和沟通协调,促进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更新思想观念,转变监督、监管都是纪检监察部门责任的想法,转变事事依赖纪检部门保驾护航的意识,明确必须承担的监管职责,牢树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监督的“首道岗”。高校纪委要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检查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执行情况。只有各部门、各单位思想同时转变到位,才能做到层层落实监管职责,级级负起监管责任,从而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网络和强大的监督合力。

二、转变监督方式是构建高校内部监督新常态的关键所在

监督方式直接影响着监督成效,科学管用的监督方式才能保证有效的监督,反之则不然。今天,人们对纪委监督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纪委监督成效的期望值不断增高,而开展监督的难度却不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纪委应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创新监督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表层监督为深度监督,重在提高监督实效。根据高校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监督方式的创新关键在于促进三大转变。

(一)将对事监督为主转为对人监督为主

以往高校纪委主要侧重于对某一工作事项开展监督,使之规范运行,如果发现问题,也只是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这种监督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众所周知,任何事情都是依靠人来完成的,人对事情的发展和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只要对人的监督到位,对事情的监督自然就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面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监督任务时,要充分认识人的主导作用对于事情发展的决定作用,坚持以对人监督为主的原则,通过强化对人的监督达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对人的监督主要是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岗双责履行情况,遵守纪律和规矩意识,行使权力是否任性,是否出于公心,师生的评价,有无信访反映问题等情况,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在监督过程中,如发现有人存在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提醒,纠正其不正确行为,促使其正确履职,这样既保护了党员干部,又起到更好的监督效果。

(二)将事前监督为主转为事中、事后监督为主

对某一工作事项或权力运行进行事前监督,往往只能起到教育提醒的作用,这种方式的监督虽有一定约束力,但并未完全到位,起不到真正防范作用,还可能存在着廉政风险。因此,提高监督实效,应更加突出对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重点检查权力运行全部走向,以及事情发展有否偏离原定的方向,结果是否符合预期目标。例如,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监督,考试前的教育提醒固然必要,但应重点检查考官在打分过程中是否统一评分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最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坚持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为主原则,要建立倒查追责制度,谁主管谁负责,而且终身负责,平时要健全工作过程档案,随时都可以查清责任主体,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主体进行追责。不难想象,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为主的方式更具约束力和震慑力,在制度层面上也更加完整到位。

(三)将全程监督转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

为了减轻自身工作的压力,地方高校内部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大多希望校纪委对许多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一些工作文件中常常可以看到校纪委全过程监督的表述。学校工作任务繁多,有的工作历时长久,校纪委有限的人员客观上无法对那么多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否则,必然出现顾此失彼,蜻蜓点水,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如果高校纪委实行全过程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容易产生依赖思想,淡化自身责任主体意识和应该承担的监管之责,淡化防控廉政风险意识。高校纪委全过程监督既不现实,也不一定能够取得真正实效,甚至可能因监督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相反,要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集中更多的人力和时间,准确把握监督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物,进行深度的监督,更能确保监督到位,确保监督有效。

三、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是构建内部监督新常态的根本保证

高校纪委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主责,退出不该直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冲在“第一线”,不把运动员和裁判员之责集于一身,这是职能回归的必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但是,退出并不等于放弃监督,退出并不等于撒手不管,相反,为保证学校科学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高校纪委必须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是突出主业的必然要求

高校纪委履行职能首要任务就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担当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使高校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方净土。地方高校是一个大集体,具有多个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以及成千上万的师生员工,纪委监督工作涉及招生考试、基建修缮、物资采购、人事招聘、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师德师风等方方面面;由于管理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完善,潜在的廉政风险是难以避免的,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而且腐败产生的隐蔽性强、对抗性强,查处比较难等。如果监督工作机制不顺畅,就无法保证监督到位,无法做到监督不留死角,这时的监督只能止于表面,成为摆设或花瓶式的监督,达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高校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必须把监督工作机制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根据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有了完善管用的监督机制,高校纪委才能使监督直击要害和穴位,将监督责任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要遵循科学有效的原则

监督工作机制科学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监督的成效,关系到权力制约的成败,也是高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突出主动监督,实施有效监督的关键。加强监督工作机制建设,首先必须体现政策性和针对性,既要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有关精神,又要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符合高校的实际,符合高校纪委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提升成效的需要。其次,要使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高校纪委监督工作不能有“弹性”和“假期”,不能时紧时松,不能对容易监督的领域实施监督,对不易监督的领域则放松监督。凡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主业范围的都要进行严格的有力的监督,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前紧后松,不厚此薄彼。再次,监督工作机制应当体现有效性和生命力。要坚持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权力行使不偏离正常的轨迹;有利于推动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增强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之责,把好第一道关;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防止出现不作为和灯下黑问题,既能够强化纪检人员监督意识,忠诚履行监督之责,克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倾向,又能保证监督者被监督,纯洁监督队伍。

(三)健全监督工作机制重在制度建设

不同的监督工作机制产生的监督效果亦不同,有的止于表面,蜻蜓点水,有的深度监督,形成有效的廉政“防火墙”。结合地方高校的实际,建立针对性强且能够有效防范腐败产生的监督制度,是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笔者认为以下四种监督制度是最为关键的,首先是建立集体分析研判制度。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学校基本情况,开展集体分析研判,明确监督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并据此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实施监督措施,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避免个人判断失误和工作偏差。其次,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和随机抽查制度。根据分析研判的情况,结合工作中收集的问题反映或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厘清工作流程、重要环节以及关键人员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把脉号诊,查清有无问题。如发现有管理不规范问题或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都应及时予以规范和纠正,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已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绝不姑息,坚决予以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没有问题反映或问题线索的重要事项或关键环节,也不能等闲视之,风平浪静的河面底下也有可能暗流涌动,所以也应开展常规性的随机抽查,了解掌握情况。再次,建立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固然是一道“紧箍咒”,无疑起到震慑作用,但如有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问题,无法及时加以整改规范,所造成的损失就难以挽回。因此,有必要开展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物进行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工作事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可将损失降到最小。最后,建立监督责任终身负责制度。监督的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倒查机制不严格,就可能出现监督不力,甚至滥用监督权和裁量权。为强化内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应当首先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整的监督记录,坚持谁监督谁负责,而且必须终身负责。有压力才能促使纪检人员更好履职,勇于担当,不奉行好人主义,才能保证监督不流于形式,不成为摆设,保证监督深入、到位、有效。

总之,转变监督思维,转变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是地方高校纪委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新常态的关键举措,是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建设强化监督新常态要与地方高校自身的实际相结合,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相结合,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创新和完善,使之成为建设廉洁校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

[1]贺夏蓉.“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及要求[N].中国纪检察报,2014-09-02.

[2]龚洋浩.高校缘何腐败频发[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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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艳洁,李洪会.高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探索[J].唐山学院学报,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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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赵宝林.关于提高高校纪委监督能力的探索与思考[J].科学中国人,2014(6).

[8]张忠.如何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J].商,2015(37).

[责任编辑 宋 晗]

A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Normal Internal Supervision System in Local University

HUANG Xing-biao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117, China)

In addition to supervision,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in University shoulders a duty-bound responsibility to build a unity, harmony, corruption-free, and civilized educational campus atmosphere.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requirements of Strengthening a clean administration, and placing the disciplines and rules at the top, local University Commission for Discipline Inspection is required to transform the supervision thoughts and styles, perfect the system, promote independent innovation of work, strengthen the "new normal" supervision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l supervision.

local university;lnternal supervision;new normal construct

2016-06-17

黄兴彪,福建师范大学纪委办副研究员, 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D922.114

A

2095-0292(2016)04-0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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