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调查与思考
2016-03-01张亚辉
现代金融 2016年8期
关键词:抵押
□张亚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调查与思考
□张亚辉
为推动农业由传统分散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国务院提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设计方案,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文以农行泰州姜堰支行为例,分析了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泰州姜堰区作为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的试点区域,泰州市和姜堰区人民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高度重视,2016年5月23日印发了《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姜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由姜堰区财政从支农专项资金中列支305万元作为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专项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补助额不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数的2%,单家金融机构补助上限为100万元;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损失的30%进行补偿,单户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目前,姜堰农商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3家金融机构开办了此项业务,截至2016年5月末,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9371万元,贷款余额4799万元,其中纯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累计发放1545万元。
农行姜堰支行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行,于2015年、2016年分别发放了两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320万元,贷款执行利率上浮20%,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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