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探索与思考
2016-02-12侯学元
中国民政 2016年5期
侯学元
地方实践
江苏省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探索与思考
侯学元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我国建立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扶贫开发两项制度,分别针对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随着农村反贫困工作的深入推进,两项制度分立实施的弊端日益显现。如在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忽视农民脱贫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农民在经济上得到实惠的同时,形成了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也存在扶贫资金整体利用效率不高、扶贫项目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因此,如何做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一环。江苏省在推进两项制度衔接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实践,形成了一些符合本地实际的做法和经验。
一、达成一个共识,理念引领两项制度衔接发展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认识的升华。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反贫困工作,始终把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作为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两手抓,两促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在农村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都是以农村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从短期看,扶贫开发的目标高于农村低保的目标,从长远看,二者在帮扶低收入困难群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上是一致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