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精准治贫的机理及其政策选择
2016-02-12林闽钢
中国民政 2016年5期
林闽钢
理论探讨
我国农村精准治贫的机理及其政策选择
林闽钢
一、我国农村进入精准治贫的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在贫困治理方面实现了大规模减贫,成为全球最早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十三五”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着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的问题,农村贫困治理进入攻坚阶段,因此,国家全面调整扶贫开发战略,由“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在“精准扶贫”内涵上提出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新标准和新内容。“精准扶贫”把农村扶贫开发战略从区域扶贫推进到县到乡村,目前扶贫开发全面推进到贫困家庭。
近年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指导下,在全国农村地区实行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在开展精准扶贫的同时,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精准救助模式,将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方式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对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贫困的多样性和动态性决定了贫困治理的系统性和创新性。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的贫困治理模式,通过渐进式的贫困治理,实现了社会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双重目标。目前,在农村地区突显出的“精准扶贫+精准救助”新格局,表明在举国政治动员的背景下,农村进入精准治贫的新阶段,由此全面推进我国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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