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视阈下的社会救助定位探究
2016-02-12吴镝
中国民政 2016年5期
吴 镝
精准扶贫视阈下的社会救助定位探究
吴 镝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的新要求,是扶贫机制的重大创新。各级民政部门如何在扶贫开发大格局中,理清社会救助新思路,助推精准扶贫取得新实效,是当前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落实精准扶贫的部署离不开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中央扶贫开发大格局中的重要一隅。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提出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1号),提出要“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民政部在安排部署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任务时,把“制定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精准扶贫摆上议事日程。
社会救助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要举措。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制度,农村低保是我国农村扶贫战略目标和思路的一次重大调整,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探索,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基本实现了对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的目标,对保障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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