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会救助对象瞄准方法、偏离原因和对策
2016-02-12姚建平
中国民政 2016年5期
关键词:生活
姚建平
城市社会救助对象瞄准方法、偏离原因和对策
姚建平
一、城市社会救助对象瞄准方法
贫困人口瞄准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类别瞄准、财富瞄准、需要瞄准、区域瞄准、社区瞄准和行为道德瞄准六种方法。[1]从我国城市社会救助的实践来看,运用的方法包括财富瞄准、类别瞄准、社区瞄准和行为道德瞄准等几种。财富瞄准是我国城市社会救助项目最主要的方法。根据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管理审批机关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除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外,我国几乎所有专项救助都对受助者的家庭经济状况有要求,并且大都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捆绑在一起,因此也都属于财富瞄准。
虽然财富瞄准是所有社会救助项目采取的主要方法,但在实践中往往会结合其他瞄准方法识别救助对象。分类施保就是我国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类别瞄准和财富瞄准相结合的瞄准方法。例如,2007年的《济南市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分类施保的通知》规定,分类施保的对象包括六类家庭:家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中有重度残疾人员;“三无”对象;需要独立赡养两个或两个以上无收入高龄(70岁以上)老人的;由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老幼家庭;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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