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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立法进行时

2016-02-12杜悦英

中国发展观察 2016年5期

本刊记者 杜悦英



PPP立法进行时

本刊记者 杜悦英

3月初,在北京的料峭春寒中,地铁16号线的建设正如火如荼。按照2016年北京市“两会”期间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今年年底,该线路二期西苑至北安河段将达到试运行条件。16号线是继4号线、14号线之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第三度以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中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大兴线由京港地铁以委托运营的方式运营管理——记者注)。

根据京港地铁官网的最新数据,2016年春节假期期间(2月7日至2月13日),其所辖线路(4号线、大兴线、14号线)总客运量超过450万人次。这一代表了公众巨大出行需求的数字,为PPP模式的意义做出形象注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目的,正在于二者一起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研究员对《中国发展观察》表示。

尽管PPP模式的最大受益者是享受公共服务的大众,但很少有人了解,2013年以来,PPP模式开始在全国全面铺开,而这种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分工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利益方众多,交易结构复杂,项目周期较长,合作过程中极易产生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一旦出现问题,最终受损的是公众利益。如此背景下,中国的PPP立法必要而迫切。

法为何而立

在现阶段,PPP立法之所以是一个必要而迫切的问题,在于“PPP的要义是合作,而合作就会有不确定因素”,刘尚希说。PPP涉及政府、社会资本、公众三方主体,合作中的不确定性不仅体现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收益如何共享、风险如何分担,也在于公众究竟将通过该项目获益多少、风险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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