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困境与路径分析*
2016-02-12杨峰
政法论丛 2016年3期
关键词:制度
杨 峰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我国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困境与路径分析*
杨峰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内容摘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的既定目标和方向,但是,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较高的市场化程度、较为完善的法律保障和投资者保护制度、自律能力较强的市场主体、完善的市场化监管手段和成熟的证券文化等。而目前我国在这些方面都存在问题,条件不成熟,诸多方面还要进行完善。因此,我国推行注册制只能循序渐进,分阶段逐步进行:准备阶段、核准制与注册制并行阶段和全面实行阶段。同时我们应对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诸多方面进行完善。
【关 键 词】股票发行注册制信息披露
2014年10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随后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陆续推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具体步骤和配套措施。2015年4月2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的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取消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对注册文件进行审核。就在大家认为《证券法》修订草案有望在2015年底通过时,我国A股市场自2015年6月15日至7月9日,在 18个交易日共下跌34.85%,为沪深两市开市以来最惨烈的下跌,引发股市的巨大震荡。为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救市措施,其中包括暂缓发行沪深两市的28只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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