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庭外制度保障
2016-02-12王强之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政治与法律 2016年9期
王强之(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论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庭外制度保障
王强之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尽管法庭审理阶段是实现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的重中之重,但是刑事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和刑事庭审结束之后的后续程序同样不容忽视。我国刑事庭审之所以始终没有摆脱形式化的局面,除了刑事法庭审判本身流于形式之外,还与刑事庭审之外的庭审前准备程序及庭审结束后的程序实质化现象具有重要关系。为了实现刑事庭审的实质化,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须向刑事庭审之外延伸,为刑事庭审的实质化提供强有力的庭外保障。
刑事庭审形式化;刑事庭审实质化;庭前保障;庭后保障
尽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通过不断的刑事司法改革试图强化刑事庭审的功能、避免法庭审判流于形式,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强化庭审功能、避免法庭审判流于形式的改革目标并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刑事庭审形式化仍然是我国刑事司法面临的一个最重要问题。在这种背景之下,党中央在十八大之后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及庭审实质化改革做出了较为明确的部署。尽管理论界已经对刑事庭审实质化进行了广泛讨论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学者们对于刑事庭审实质化的研究往往注重于刑事法庭审理这个阶段,而对刑事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和刑事庭审结束之后的后续程序有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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