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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背景下的众筹相互保险

2016-01-24郝演苏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易 辉 郝演苏

一、引言

当前,全球共享经济快速增长,基于移动互联网等方式的创新创业蓬勃兴起,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统称四众)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在中国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生产关系、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和社会组织结构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2015年6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基于众筹模式的相互保险创新不仅将引领互联网金融大变革,其影响力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一场由新经济时代所有参与者推动的、全面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改革,其影响范围、深度和广度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共享经济背景下社会组织结构的大变革

“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塑造了近三百年的世界经济史,但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在此期间,社会组织形态以及企业组织形态走过了从U型、H型和M型到C型的非线性的进化历程。

美国学者艾尔弗雷德·D·钱德勒(Alfred D.Chandler,Jr.1918—2007)在针对美国工业企业历史的研究中,将企业的组织形态划分为单一型(U型)、控股型(H型)和多事业部型(M型)。U型结构是早期大型企业常用的组织架构,通常赋予企业总部高度集中的经营权力,设置专业化分工明确的众多职能部门,通过跨部门协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与之相反,H型组织的结构松散,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更多体现在股权方面。U型与H型结构之间的结合衍生出了M型结构,它建立并授权多个事业部主导产品的生产销售,各自对其经营业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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