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刑事风险分析
2016-01-24商玉玺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玉玺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南京 210023)
抑制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刑事风险分析
商玉玺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南京 210023)
摘要:金融抑制在金融市场引发两种相悖的力量:一种是将突破金融管制行为上升为犯罪的约束力,另一种是市场微观主体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消除或减轻外部金融压制的反抗力。两种力量在互联网金融市场相互碰撞产生刑事风险,表现为经营主体经营国家许可的“正当业务”触及刑事法网,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犯罪。在存在金融抑制、鼓励金融创新的现实背景下,国家治理层面应对互联网金融刑事风险的进路为:秉持“宽和”的原则,把正当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行为“出罪化”,收紧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犯罪圈。
关键词:金融抑制;互联网金融;刑事风险;进路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爱德华·肖和麦金农教授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样本,提出与西方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市场化相对立的金融抑制理论:多数发展中国家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通过低利率、政策性贷款及财政政策等手段为国有工业部门融通资金,从而对投资的数量和产出率产生不利影响阻碍金融深化[1]。金融抑制在中国金融市场表现为:(1)对利率的控制。中央银行对贷款利率下限与存款利率上线有限制性规定;(2)对银行的控制。一方面政府(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拥有银行的控股权,干预银行的运行,直接或者间接管控信贷资源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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