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及其实用性研究
2016-01-16庞纳敏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5年2期
普遍语法及其实用性研究
庞纳敏
(广西大学, 广西 南宁530004)
摘要:汉语语法研究借鉴了普遍语法的诸多成果,给汉语教学提供了新的指导方向。试从中国的普遍语法思想、普遍语法的“移位”理论在汉语中的应用及其教学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希望为汉语普遍语法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普遍语法;移位;汉语教学
作者简介:庞纳敏,在读硕士,广西大学文学院2013级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
文章编号:1672-6758(2015)02-0148-3
中图分类号:H14
一前言
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是美国语言学家Noam Chomsky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它认为,婴儿的“最初语言状态”包括人类语言共有的语言原则和尚未定值的语言参数,人的语言能力是大脑构成语言特殊规则和原则的理论设计的能力。
笔者认为,普遍语法的发展是乔姆斯基等语言学者关于某些语法因素的辩证否定过程,普遍语法并非舶来品,中国古代早就有普遍语法思想的萌芽和体现。普遍语法有其实用性,能指导我们的对外汉语教学。
二中国的普遍语法思想
1.老庄哲学的语言观。
(1)老子的语言观。
老庄一家是诸子百家中最具哲学思辨性的学派。老子在《道德经》说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它言简意赅地涵盖了宇宙的发端和自然万物的发源,其中包括“语言”。现代人们仍然在孜孜不怠地寻找其“道”为何物,正如语言学家、神经学家摸索乔姆斯基“黑匣子”一样。“道”是混沌物,是初始状态,在世界宇宙形成以前早已存在,其中包含了千千万万的自然物,正如“原则”般先天地存在于大脑中,是语言机制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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