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美学何以为人学——从话语分析角度看法美学与法律英语翻译的关联
2016-01-09王艳艳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话语分析
法美学何以为人学——从话语分析角度看法美学与法律英语翻译的关联
王艳艳
(衡阳师范学院 外语系,湖南 衡阳 421008)
摘要:法美学的人学之说,已经把“人类解放”作为法美学的使命。随着国内的法美学研究越来越从法学的边缘学科转向日趋强大的学科态势下,其人学的一面也同样在凸显。因此在法律翻译过程中,不但要体现了翻译的原则,同时也不能忽视人学精神的彰显。话语分析在法律文本翻译中,研究的文本对象是体现着人文关怀的法律条例及规章制度。无论法律语言是书面语还是口头语,在翻译过程和话语分析中,都受着法美学的人文倾向的影响和牵扯。
关键词:法美学;人学;边缘学科;法律翻译;话语分析
收稿日期:2014-12-15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12C0545)
作者简介:王艳艳(1981-),女,内蒙古赤峰人,衡阳师范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翻译及翻译教学方面的研究。
文章编号:1007-2853(2015)02-0016-03
中图分类号:D90-05 文献标志码:A
李庚香博士早在2004年就发表了提名为《法美学是人学》的文章,认为“人是法学的最大理论公设”[1]。就这一点,郑州大学法学院魏胜强博士在其《从美学的角度审视法学》一文中对“法美学是人学”的论点给予的评述[2]。指出了“法美学是人学”是把人作为价值主体的前提下对法美学的探讨。把法之美归结到法律的正义性上来,指出人作为理性而存在。鉴于这一理性的有限性,在法美学看来,法律应当立足于多重人性预设来构建各种制度[2]。在提出法之真善美的和谐统一时,很多学者提出“情”是法之真善美的基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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