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破解:遏制零星贩毒之路径探析
2016-01-07戴宇明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5年12期
戴宇明
内容摘要:零星贩毒是毒品犯罪的下游、末端的环节,是大宗贩毒者与吸毒者之间的桥梁,是毒品向社会扩散最直接的方式,对毒品消费市场的存在和发展起到最重要和最直接的作用。本文从零星贩毒案件特殊性进行分析研究,以期解决当前零星贩毒案件存在的查处难题,更好地打击和遏制当前高发的毒品犯罪。
关键词:零星贩毒 特殊性 打击难点 遏制路径
零星贩毒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是相对于大宗毒品交易而言,指的是毒品犯罪主体少量贩卖鸦片、海洛因、吗啡(冰毒、摇头丸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案件。零星贩毒是毒品犯罪的下游、末端的环节,是毒品直接进入消费领域的最后一环,是大宗贩毒者与吸毒者之间的必经途径,是毒品向社会扩散最直接的方式,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大宗贩毒犯罪。
一、零星贩毒的特殊性
(一)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1.贩毒人员本身也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现象愈发严重,未成年贩毒现象也时有发生或成贩毒主角,年轻化的趋势明显。[1]永定区登记在册的近350名吸毒人员,按国际通用的吸毒人员显性与隐性比例1:5计算,实际吸毒人员近两千名,且每年的数量都在增加。永定区2013年来查处的绝大多数贩毒人员都有吸毒历史或正在吸毒,由于吸食毒品极容易成瘾,在戒断困难或不可能的迫使下,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吸毒人员对于金钱的需求就像无底洞,在“吸”完自己所有的财物后,利用知道货源的便捷途径,可能想方设法地诱惑更多的人购买其毒品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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