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美文化治理方略比较及启示研究
2015-12-23郑自立
当代经济管理 2015年12期
郑自立
摘 要 法美两国在当代世界文化发展上的地位“超然”,都可谓“超级大国”。然而两国在文化治理的方略上却又不尽相同,有着各自“独特”之处。文章从文化政策、文化行政管理、文化治理手段等方面对法美两国在文化治理方略上的异同进行剖析,总结其中治理经验,以期对我国目前文化治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法国;美国;文化治理;方略;启示
[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5)12-0085-07
据《法国创意论坛》2013年发布的《文化创意产业经济观察》研究报告,2011年,法国文化产业营业额总量达到746亿欧元,其中直接销售额占比82%,间接收益占比18%,其年度产值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8%,这一比值要高于同年度的其他欧洲国家。报告结果显示,目前,法国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许多领域,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表1),这也使得法国在对外文化贸易上长期处于顺差,2011年,法国文化创意产业顺差超过3亿欧元。
据美国商务部国家经济分析局和国家艺术基金会2014年共同发布的“2008~2011年度文化艺术对美国民经济影响数据报告”,2011年,美国文化艺术增加值达到5 040亿美元,高居世界第一位,占同年美国GDP的3.2%,其中,广告业、艺术教育业、有线电视制作和播出业、电影和录像服务业等产业贡献最为突出(如表2)。2011年美国文化艺术产品出口比进口超出104亿美元,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
以上这些情况反映出法美两国在当代世界文化发展上的“超然”地位,都可谓“超级大国”。然而两国在文化治理的方略上却又不尽相同,有着各自“独特”之处,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独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