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在中学音乐学习评价中的探索
2015-10-21郑向红
新课程·下旬 2015年5期
郑向红
摘 要:以口头表述型、调查探究型、即兴创造表演型、综合表演任务型四种较典型的表现性评价方式作为实践探究的切入口,围绕这四种评价方式,进行表现性评价音乐案例的探究与分析,总结并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评价经验。
关键词:表现性评价;中学音乐;学习积极性
从我县当前的中学音乐教学实际情况来看,音乐新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学生学习音乐的状况并不乐观,学习的热情、自信心、参与度等明显不足。究其原因,学生音乐学习评价滞后,它不能给新课程教学改革以长远、有效的支持。传统的音乐评价只注重结果,忽视学生音乐学习的过程,且大多是纸笔测验,或偏面抽取音乐学习的某一点(如唱歌)进行统一量化评价,致使音乐学习评价很片面、很不合理。
音乐表现性评价则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创造性、个性,能有效地评价学生的音乐学习(如听课、音乐知识、课堂表演、艺术活动等方面),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又能提高学习效率,在音乐教学中得到了学生广泛的认可和运用。
音乐表现性评价目标的多样性决定了表现性任务的多样性。在中学音乐教学情境中,笔者确定了四种较典型的表现性评价方式:口头表述型、调查探究型、即兴创造表演型、综合表演任务型。围绕这四种评价方式进行案例的探究与分析。
一、口头表述型评价
口头表述型评价通常用来判断个别学生对某一音乐知识的概念理解、音乐作品情感的把握以及思维技能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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