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国有资产刑法特殊保护的正当性
2015-10-21徐轩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探讨
徐轩
【摘要】刑法要对国有资产进行必要的保护,要对一切侵害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给与严厉制裁。刑法对于国有资产的保护要体现出一定的必要性与特殊性和全面性,力求全面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本论文侧重分析国有资产保护的现状,围绕着主要的问题与缺陷探讨并总结国有资产刑法特殊保护的正当性。
【关键词】国有资产;刑法保护;正当性;探讨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1-106-01
我国理论界一直对于“刑法是否应当对于国有资产进行特殊保护”这个问题存在长时间的争论。支持的一方认为,国有财产是国家的固定财富,容不得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一切的侵害行为都是阻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刑法作为约束社会公民的根本大法,应当将国有财产的特殊保护纳入法律条款,保护其完整与清晰。反对的一方认为,国有资产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予以保护。刑法一旦对于国有资产进行特殊保护就打破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制度,虽然保护了国有资产但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双方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双方各有利弊,不能单纯的判定谁对谁错。我们这篇论文将在国有资产受侵害的现状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的经济发展规律、宪法等因素来探讨国有资产刑法特殊保护的正当性问题。
一、国有资产概述
简单来说,国有资产就是国家具有的资产。生产资料高度公有化基础上的国家收入与其他方面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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