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现状及建议
2015-10-21成国庆赵树慈张焕坤倪爽英王腾飞
成国庆 赵树慈 张焕坤 倪爽英 王腾飞
摘要随着河北省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由气溶胶造成的能见度恶化灰霾天气越来越多,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大气区域灰霾污染的形成具有重要贡献。据估算,河北省VOCs排放总量约34.58万t,其中化学药品原料制造、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是河北省VOCs的重点排放行业,分别占总排放量的20.9%、19.8%、18.5%。该研究分析了3个重点行业VOCs的产污环节及产排污现状,调查了VOCs治理技术应用与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以及各类技术的去除效率、适用条件及经济性等,提出合理性建议,为河北省VOCs的管理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河北省;VOCs;排污现状;控制技术
中图分类号S181.3;X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5)34-120-04
2013年以来,以臭氧、细颗粒物、酸雨为特征的区域性大气复合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4年河北省PM2.5年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值的2.7倍,成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提高的主要障碍。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和二次有机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除产生臭氧污染外,也可经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1],长时间滞留于大气中,降低大气能见度。部分VOCs具有毒性和致癌性,并且是光化学烟雾的决定性前体物[2]。因此,VOCs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的危害[3]。国外对
VOCs控制的政策和技术早于我国,美国通过臭氧的浓度控制VOCs的浓度,欧盟分别制定了33个行业的标准,日本以鼓励的方式控制企业的减排。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不断推动各行业工艺技术的升级,除附加条款要求的配套技术和引导措施外,突破行政区的限制,制定专门的VOC污染物的控制目标和措施要求,保证了执行的可操作性[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