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的思考
2015-08-27王有连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6期
关键词:思考
王有连
摘 要: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创新服务大局的新生事物,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发挥好派驻乡镇检察室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和一线办案的优势作用,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检察事业的基础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发展希望也在基层①。我们必须对派驻检察室在职能,机构,人员,设置上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坚定建设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信心和决心。
关键词:乡镇检察室;职能;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将工作重心下沉服务新农村建设,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强化基层建设的一种创新,无疑是新时期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种有益尝试,并具有积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以笔者所在的广西检察机关为例就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定位不清晰,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制约因素。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建设应当在法律定位,职能定位,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才能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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