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层次的小学教育专业规格和专业内涵关系探析
2015-08-15龙红霞王华刚
当代教研论丛 2015年6期
龙红霞 王华刚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550001;铜仁学院铜仁市554300)
回顾近些年来我国小学教育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成绩,1985年7月上海师范高等科学校的成立,成为全国第一所专门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师资的师范学校,随后几年以北京、杭州、上海、南京等几大城市为先锋,全国各地陆续成立一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的高等院校,从2002年2014年已有13届本科毕业生进入基础教育工作中。
一、专业规格和专业内涵的内在统一之要求
1998年《高等教育法》第一十六条规定: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以及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由此可见,本科层次的小学教育师资要求中突出了高素质培养量化标准,即需要既能教学、研究还要具备教学管理的能力,实际上就是框定本科层次小学教育的专业规格。但结合我国实际现状来看,各个院校对于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规格的标准并没有完全的落实到位,这与我国院校设置的不同情况有很大关系。
由于多种原因的综合影响,目前我国培养小学师资的规格、培养模式有所不同,有的成立之初就是本科层次的教育,如首都师范大学注重综合素质的小学教师,其选修课中包括人文与社会、科学与技术、艺术与修养、体育与健康四个方面内容;专业类必修课程,除了基础的学习小学语文课程、教学论外,还要学习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主要是为拓宽受教者的扎实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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