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教授权力的回归——蔡元培“教授治校”制的启示
2015-08-15陈维维
当代教研论丛 2015年1期
关键词:大学
陈维维
(南通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南通市 226000)
在现代大学治理过程中,各种权力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教授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拥有的权力也日益得到重视。在中国历史上,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实行的“教授治校”的办学政策至今为人钦佩和称颂,然而遗憾的是,中国大学慢慢地抛弃了这笔珍贵的教育遗产。时至今日,我们仿佛已经积重难返,也与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渐行渐远。因而我们需要追溯与重新审视蔡元培时期教授所拥有的权力,反思我们最为接近的那个年代。
一、教授权力涵义及回归的现实意义
伯顿·克拉克认为:“如果我们懂得权力,我们好像就懂得所有我们需要了解有关国家高教系统整合的一切方面。”
权力是依托一定职位、正式合法的制裁力,也是组织成员根据组织制度确定的、与担任该职位的个人特性无关的亦即非人格化的制度性权力,即影响乃至支配他人的一种强制性力量。一般说来,权力是相对于有能力支配他人的个人或组织而言。而教授所拥有的个性权力主要体现在相应地学术领域,也就是说教授权力主要表现在学术权力,教授实现治校之权,主要在于治学之权,通过学术地位达到影响他人或组织。
现代大学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系列轰轰烈烈的改革后,高等教育规模已经迅速膨胀的同时却仍然继承了原来的高度集权管理模式,以致行政权力不断泛化而学术权力日益弱化,教授的治学,乃至治校之权不断的缩小,因而教授权力的回归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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