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剧本”走向实战
2015-08-13周鸿燕温国贞谭永报
老区建设 2015年4期
关键词:实践教学
周鸿燕 温国贞 谭永报
[提要]模拟法庭是高等院校法学院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法学教育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目前,虽然各高校以独立课程模式、辅助性教学环节模式、专业实习环节模式、隐形课程模式等形式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但都过于强调模拟法庭的表演性等特点。表演型模拟法庭与现代教育理念不相符合,忽略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为了充分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能力,符合“情境学习理论”的要求,亟待建立实战型模拟法庭。
[关键词]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表演型;实战型;情境学习理论
[作者简介]周鸿燕(1975-),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温国贞(1995-),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谭永报(1995-),女,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广东广州 510631)
正如美国法学家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的学科特点决定了法学教育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模拟法庭不仅是一种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实践场所,同时也是一种培养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实训教学方式。因此,法律教育家孙晓楼老师认为模拟法庭作为法律的实验室,应当同自然科学的实验室受到同样的重视。
模拟法庭最早出现在14世纪英国著名的四大律师学院。当时模拟法庭的主要作用在于决定哪些学徒可以成为英国律师协会的正式成员,并可以获得出席正式法庭辩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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