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黑龙江省地方林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的有效措施研究
2015-07-13杨金山
安徽农业科学 2015年7期
杨金山
摘要文章阐述了《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规划范围、期限以及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的规划目标,提出了黑龙江省地方林业将通过认真实施规划,全面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加大生态修复的力度等措施,促进森林面积持续、快速增加,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推进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当前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或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S75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5)07-158-02
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部的边陲省份,也是林业大省和国家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战略地位。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由省林业厅管理,包括全省13个市(地)林业局、76个县(市、区)林业局、386处国有林场(站)、84处国有苗圃、949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以及农垦、煤炭、公路、铁路、水利等11个行业部门,现有林地总面积959.00万hm2,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38.0%,森林面积704.50万hm2,活立木总蓄积5.33亿m3,森林覆盖率24.35%。黑龙江省虽然是林业大省,但在林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林地生产率低等一些突出问题[1]。为强化林地管理,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2014年6月29日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实施《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1 规划范围、期限、目标
规划范围包括地方林业、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覆盖了全省全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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