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5-07-13赵欢四川大学610065
学周刊 2015年36期
赵欢(四川大学610065)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赵欢(四川大学610065)
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引起了教育部和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校信息,满足社会有关方面对高校信息的需要,发挥高校信息的社会服务功能,我们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和思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和范围、努力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切实做好督查考评工作,以促使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
高校信息公开实践思考
2010年4月,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并于9月1日起实施。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办法的规定公开。2014年8月,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教育部又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清单内容涉及人民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各部属高校于10月底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引起了教育部和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笔者根据近几年在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践,做了如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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