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息公开的困境与出路
2015-06-10李倩夫
卷宗 2015年5期
李倩夫
摘 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4月29日发出的关于各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制定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育部组织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为起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透明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的同时,由于顶层设计的不完善,仍面临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完善与日常机制的建立健全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高校;信息公开;困境;出路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是指以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校为义务主体,对学校如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等信息,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等方式予以及时有效的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将依法公开信息定为高校的法定义务,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对提高高校教育工作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高校自身管理,推动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初级阶段:高校信息公开的现状
在高校信息公开进入实质性开展阶段后,全国各高校根据《办法》中的要求开展工作,初见成效。为更加明确高校信息公开内容,教育部特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在清单中指出高校须及时公开的如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等十大类、50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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