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成本法下税前利润差额变化规律探讨
2015-06-07邢如其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邢 如 其
(石家庄铁道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43)
两种成本法下税前利润差额变化规律探讨
邢 如 其
(石家庄铁道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43)
由于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时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使得两种成本法下的税前利润出现差额,一些学者认为利润差额的变化规律是由产品产销量或期末产品存货量决定的。通过实例验证,这种认识存在理论瑕疵。应用公式推导得出结论,此利润差额变化规律只能由期初、期末存货固定生产成本决定。
变动成本法;完全成本法;税前利润;差额
一、问题提出
由于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时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使得两种成本法下的税前利润出现差额。对于连续几期的利润差额存在什么样的规律,一些学者对此进行研究,主要观点有四:
观点1——产销量决定利润差额。[1-2]
持此观点者认为,两种成本法下计算的税前利润差额取决于产量与销量之间的关系。
(1)产量等于销量时,两种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相同;
(2)当产量大于销量时,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小于按完全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
(3)当产量小于销量时,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大于按完全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
观点2——期初、期末产品存货量决定利润差额。[3]
持此观点者认为,两种成本法下计算的税前利润差额,取决于期初、期末产品存货量之间的关系。
(1)如果期末存货等于期初存货(产销平衡),则两种成本法计算的税前利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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