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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创新——以福建省为例

2015-04-16黎元生

关键词:台资农业产业

论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创新——以福建省为例

黎 元 生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摘要]当前福建的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尚处于成长阶段,存在龙头企业规模小、根植性弱、带动能力低等缺陷,推进包括技术链、产品链、组织链和价值链等4个维度的产业链整合,是推进农业产业集群创新的现实路径。要围绕夯实基础、培育主体和拓展市场等3项工作,加强台商投资产业园区建设。

[关键词]台资;农业产业;集群创新

[中图分类号]F3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22(2015)06-0016-04

DOI[]10.13322/j.cnki.fjsk.2015.06.004

Abstract:While Taiwanese-invested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clusters are growing in Fujian Province, and there are many shortcomings such as small size of leading enterprises, weak embeddedness and low driving ability. Implementing the integration of technology chain, product chain and value chain as well as organization chain is a practical way to promote industrial cluster innovation. This requires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aiwanese-invested industry parks by laying the foundation, cultivating the entity and developing market.

[收稿日期]2015-09-24

[作者简介]邹丽芬(1978-),女,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生态哲学。

On innovation of Taiwanese-invested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clusters

——Taking Fujian Province as a case

LI Yuan-sheng

(CollegeofEconomics,FujianNormalUniversity,Fuzhou,Fujian350007,China)

Key words: Taiwanese investment; agricultural industry; cluster innovation

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大陆通过承接台湾地区农业产业转移而嵌入全球价值链中,形成了“台湾技术研发、大陆生产加工、国际市场营销”的两岸农业产业链分工格局。这种“两头在外”的跨区域农业合作模式,虽然有效地推动了福建等东南沿海外向型农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祖国大陆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产品升级换代,但并没有完成更高级的功能升级,使得祖国大陆本土农业企业处于被俘获的两岸农业价值链分工中的低端环节,台资企业和国外经销商则分别处于技术研发和品牌营销这两个产业价值链中的高端环节(即“微笑曲线”的两端),本土农业企业只是获得较低比例的利润分配。台资企业虽然处于产业链的中心地位,但它又受制和服从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安排和需求,这导致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在产业成长、升级过程中面临价值链的低端“锁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基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视角,促进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创新,是新时期推动两岸农业深度对接、提升两岸区域农业竞争力的重大课题。本文以台商农业投资最密集的省份——福建省为例,探讨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的特征及创新的路径等。

一、福建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的主要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台商在福建的农业投资呈现区域性、集中化和规模化的趋势,台商农业投资园区的自我累积机制日渐明显,逐步形成了以台资企业为中心的区域农业产业集群。这些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呈现以下特征。

(一)产业集群的嵌入性

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是在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下,在低廉的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特殊的区位优势与台资企业的资本及技术相结合条件下逐步形成的,具有典型的“外嵌性”特征。(1)产业关联的“复制群居链”。台资农业龙头企业到福建投资后,出现了配套的中小企业群跟随核心企业“集体转移”现象,形成紧密结合的企业群落,并呈现出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的发展趋势,台资企业的空间集聚呈现“复制群居链”,属于“飞地”型产业集群。如龙海冷冻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带动了蔬菜加工企业所需的空罐、纸质包装箱、塑料发泡包装箱及彩印等几十家配套企业,形成了产业配套完善的厦漳果蔬加工产业集群。(2)生产资料供给的依赖性。在福建从事种养殖、加工的台资农业企业仍然与台湾岛内的化肥、农药、种子、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供应商保持着相当稳定的产业联系。台资企业的食品加工机械设备、种养殖业的种苗、农用资材等仍直接从台湾地区进口。(3)根植性不强。大多数台资企业实行家庭式管理模式,其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是由台湾母公司派遣过来的,只有中低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是面向市场公开招聘的。台资企业与当地人员缺乏深层次的文化融合,如在企业内部还使用繁体字及台湾的企业财务软件等。

(二)产业集群的成长性

相对于发达国家成熟的农业产业集群,如荷兰的花卉产业集群、丹麦的养猪产业集群、比利时的养鸡产业集群、智利的苹果产业集群、美国加利福尼亚的葡萄酒产业集群等,目前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尚处于成长阶段,主要表现为集聚企业的数量快速扩张,但有影响、辐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不多,产业链长度、宽度和厚度还有待拓展,辐射带动能力低、产业关联性差等。产业关联的闽台企业之间虽然基于长期的关系性契约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但台资企业与福建本地企业的合作层次和程度不高,主要是基于产品链的简单分工,合作网络的技术溢出和学习效应不明显,信任和合作机制不完善等。这种无序的“企业扎堆”状况,使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主要以市场契约为基础进行合作,并未形成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容易诱发台商投资园区内企业间的过度竞争。

(三)产业集群的脆弱性

目前,福建台商农业投资园区仍然以追求台商投资金额和企业数量为主要目标,园区内台资企业的空间集聚不是以其内在机制和产业关联为基础,各种组成要素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与植根性,尚未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网络组织,区内企业集聚关联程度差。园区支撑服务体系不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和协作组织的功能基本形成,但服务质量有待改善。主要体现在: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机制不完善,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氛围;台资企业投融资体系不健全,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地方政府对台商农业投资区的投入与实际发展需求差距较大,农业基础设施仍显薄弱等。福建台资农业企业呈现区域产业集聚特征的同时,其碎片化特征同样突出:(1)纵向产业链环碎裂。台商在福建投资形成“台湾技术研发、大陆生产加工和国际市场营销”的产业链分散布局。(2)横向组织间碎裂。台资企业区域内“无序扎堆”,根植性弱、关联性差和技术扩散效应低。(3)经营体制碎裂。台资企业面临“土地零碎化、农民分散化和部门分割化”的经营环境。产业链优化升级是解决闽台农业产业“碎片化”问题的必然选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地区政策上的差距日益缩小,这种空间上的集聚就会表现出很大的脆弱性,区内的企业随时可能向区位条件更好、政策更优惠的地方流动,台资企业“北上西进”的态势,导致各省农业园区之间在低水平上的恶性竞争。

二、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创新的路径

成熟的产业集群具有空间集聚、组织性网络和产业链整合等基本特征。而产业空间集聚是成熟产业集群演进的初级形态。当前,福建台商农业投资园区形成了农户、合作组织、台资企业等多元主体在空间上的集聚状态。农业集群的生命力在于农业产业链整合,即只有基于产业链分工、整合的空间集聚,农业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网络结构,才能形成农业产业集群。因此,推动福建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创新的方向是,在台资企业空间集聚的基础上,以台资龙头企业为核心,实施产业链整合,完善产业关联组织间的网络性合作关系,形成企业共生圈,努力将集群的要素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产业链整合是包括技术链、产品链、组织链和价值链等4个维度的整合[1]。其中,技术链包括产品技术链和技术服务链,它是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的基础,也是加强产业链环上组织间合作的重要载体。产业组织链环上的种苗开发、种养、仓储、运销等技术水平的分布情况,决定了它们在价值链分工和利润分配中的地位。在闽台农业产业空间集聚的基础上,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组织链环的合作机制,推动先进农业技术扩散,形成了技术链、产品链、组织链和价值链相互渗透、持续循环互动,通过推动产业集群水平的提升,共同提升农业产业链的竞争力。

(一)健全以产业关联效应为基础的技术传导机制

闽台农业发展的阶段性差距和农业技术水平的梯度差距,为台湾农业技术转移和扩散提供了现实基础。随着台商农业投资规模的扩大和范围的延伸,台资企业依托“公司+基地+农户”等的契约联结方式,向福建个体农民提供包括种子、农药和化肥等生产资料,以及技术指导,形成了以台资企业为中心的技术扩散机制,有效地克服了个体农户引进技术的成本高、风险大、惰性强等诸多缺陷。由于农业生产在广阔的田间地头作业,农业技术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特性和正外溢性,政府要积极组织福建农林大学、农科院等机构,以“五新”技术(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为重点,对从台湾引进的农业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和普及性推广,把市场主导的农业技术转移机制和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结合起来,促进闽台农业技术的全面对接,努力提高农业高新技术的比重,增强农业先进技术的扩散效应,提高福建农业发展的创新动力。

(二)构建以台资企业为中心的组织间网络关系

当前,以“农户+台资企业+超市(或外国进口商)”为主体的闽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存在契约稳定性差、责权利不对称、分配机制不规范等诸多缺陷。以台资驱动型农业集群为载体,推进闽台农业产业链整合,在组织形式上就是要借鉴台湾农业策略联盟的经验,将现有的以市场交易为主的产业关联,提升到产业战(策)略联盟的高度。它的基本形式有纵向联盟和横向联盟。前者是指处于产业链不同位置上的企业通过纵向链接缔结的联盟,如产销联盟、原料采购联盟;后者是处于相同产业链环上的企业(或农户)缔结的联盟,如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培养区域性共同品牌,开展联合生产、联合物流和联合营销等形式的横向合作。台资企业通过参与纵向联盟整合产业上下游的资源,优化供应链、拓展销售市场,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通过参与横向联盟,形成“农户+合作组织+台资企业”等产业契约结构,企业无须扩大自身规模就可以获得规模效益,或者与联盟伙伴分摊研发、生产和营销成本,减少经营风险。

(三)完善闽台农业合作的物流供应体系

产品链就是物流链。物流是产业链运行的主体和核心,农业物流包括农业供应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当前,闽台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运销规模、范围不断扩大,衍生了大量的农业物流服务需求,但闽台农业物流市场体系存在着结构不合理且功能缺位,物流主体多元化且规模偏小,物流设施和技术设备相对落后等缺陷,其建设思路就是以台商农业投资园区为腹地,围绕农业再生产过程,培养专业化物流企业,完善农业物流体系,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高效协同的运营体系。信息流是物流的先导,农业产业链整合中的信息需求包括技术、生产、流通、消费等信息需求。当前,福建台商农业投资区域公共信息平台信息质量差,信息流通滞缓,交易费用较高,应当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网络平台建设,包括以台资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产业链信息管理平台,基于电子商务的农业企业内部信息支撑平台,以第三方信息管理中心为依托的产业链信息共享平台和以农业科技、营销信息为主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

(四)优化闽台农业产业价值链分工和利润分配机制

在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区域,台资企业依靠自身的资金、技术和营销优势,控制了价值链中附加值较高的研发和营销环节,在整个产业链条中种植户承担的成本占投资的比重最大,其利润主要为个体农民劳动的经营收益。收购、加工环节和零售环节主体承担的成本较少,但所获利润较高。构建闽台农业产业价值链协同管理机制,需要确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供销利益协调原则,建立基于利润平均化的产业链价值分配机制。产业链各个环节利润平均化是产业价值链整合的目标,也是衡量其利益分配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即各个环节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资本报酬率,实行合理的价值分配,是产业价值链整合的重要目标。利润在价值链成员之间的分配差异关系到价值链的稳定程度。产业价值链分析,旨在通过价值活动的分析,调整成员之间的价值分配,增强产业价值链的稳定性。当然,价值链各环节的价值协调不是利润平均分配,而是使价值链各环节利润率的比率趋于公平。比率差异程度越大,表明价值协调的效果越差;比率差异程度越小,表明价值协调的效果越好。这与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目标是平均利润具有相同之处。

三、推进台资驱动型农业产业集群创新的园区建设

影响产业集群发展的要素包括:资源,设施,供应商和相关辅助产业、企业的结构,战略和竞争,本地市场,外部市场等6个[2]。6个因素又细分为3组:即资源、设施合称为基础,供应商和相关辅助产业、企业的结构,战略和竞争合称为企业,本地市场和外部市场合称为市场,GEM正是基础、企业、市场等3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2]。因此,以园区为平台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创新,要做好夯实基础、培育主体和拓展市场等3项工作,才能提升园区自然优势的集聚力、区位外溢集聚力和人文集聚力。

(一)夯实台商投资园区的基础

园区基础包括资源和设施两部分,资源是指园区内的人、财、物等自然和社会资源,设施是指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要夯实台商投资园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进一步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既要注重台湾资本、技术与人才的引进,又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地流转,实现要素资源的有机结合。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实现福建台商农业投资园区与台湾岛内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园区的对接与合作,将台资与国际农业资本结合起来同时引进,甚至不排除福建本地优秀民营农业企业在园区内的合作,以提高台商农业投资园区的合作效益。(2)加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当前,福建台资企业“无序扎堆”于台商农业投资园区内,其主要目的是获取“政策租”(税收、土地、水电等优惠政策)。随着两岸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台商“北上西进”趋势的加强,福建对台的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将逐步减弱,要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产业关联为重点的集群优势代替低成本的集聚优势,这是福建提升台商农业投资园区竞争优势的重要政策选择。因此,政府既要重点加强道路、港口和通信等公共服务硬件设施的投入,提供贸易流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又要完善台资企业的资金融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等的体制机制,创造有利于台资农业产业集群生成的软硬环境。

(二)培育集群创新的驱动主体

台商农业投资园区的集群不但是相关产业中的不同企业在地理位置上的集中,而且包括政府引导下形成的其他组织(大学、科研机构和中介机构)在地理位置上的集中。产业集群既存在一个生产网络(大批中小企业),也存在一个知识网络(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参与。台商农业投资园区集群创新的实质,就是要在一个地理位置集中形成生产网络、知识网络和社会网络的融合。科技培训、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企业和相关企业是农业产业链上的辅助环节,有些可以延伸发展为产业链的支链,培育形成农业新兴产业,与主链有机结合,形成企业集群,进行集群创新。农业产业链整合根据不同的利益驱动主体,可以划分为需求拉动型产业链整合和创新驱动型产业链整合。政府要采取奖励、补助等方式,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品牌扩张,要积极培育台商投资园区集群创新的驱动主体,使产业链关联主体形成紧密的网络关系。

(三)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从国际市场看,大型跨国农业企业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上的竞争不断加剧,从而促使它们进行相互间的收购、兼并和渗透,并形成了跨国食品供给链。面对大型跨国农业的竞争,台商投资园区建设,要积极推动闽台农业产业价值链升级,实现全球价值链由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的攀升。由于闽台两地农产品在出口目标市场和出口产品结构方面存在相似性,因此闽台两地应在国际市场开拓上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国际市场营销战略,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协调农产品国际竞合关系,以实现两地农业共同面向国际市场实现双赢的合作目标[3]。从国内市场看,要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框架下,以台商投资园区为载体,加快构建以两岸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国家价值链(NVC)的网络体系和治理结构。拥有巨大本土市场且消费结构正处于高级化阶段的海峡两岸,实现国家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的协调,是全球化背景条件下实现农业产业升级的最重要的问题和战略[4],要积极采取市场多元化战略,拓展国内外市场,从而在国内市场中占据产业价值链的制高点,拓展价值增殖空间。

[参考文献]

[1]吴金明,邵昶.产业链形成机制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6(4):36-43.

[2]张宏升.中国农业产业集聚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66.

[3]吴凤娇.ECFA深化视角下闽台农业合作机制省思与创新性构建[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3):160-166.

[4]刘志彪,张杰.从融入全球价值链到构建国家价值链:中国产业升级的战略思考[J].学术月刊,2009(9):59-68.

(责任编辑: 庄艺真)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8(6):20-23

Journal of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项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JAS1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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