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经济法研究
2015-03-31徐国栋
摘要:经济法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罗马法中的《关于生活资料供应的优流斯法》是其反不正当竞争法,483年的芝诺敕令是其反垄断法。此外,还有通货紧缺管控法和价格限制法等经济危机管控法,它们共同构成罗马经济法的体系并被公认为现代经济法相应分支的始祖,因此,经济法现代德国起源说值得商榷。由于经济法不过是排除妨碍市场经济正常运作因素的法,上述罗马经济法规的存在,证明古罗马采用市场经济。
关键词:罗马经济法;《关于生活资料供应的优流斯法》;芝诺敕令;《销售物价格告示》
中图分类号:DF04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5.01.01
通说认为经济法起源于德国,指一战后德国制定的用以复兴经济的法律[1],但国内外皆有人认为自古就有经济法。在国外,墨西哥学者Hector Guadra于1979年主编了一部经济法研究文集[2],其中收录了德国学者Klaus Tiedemann研究罗马反垄断法的文章(详见后文),这暗示Hector Guadra认为古罗马有经济法,具体来说是反垄断法。此外,德国学者门策(Frank Münzel)于2008年在中国用中文发表了《斗永不完——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反垄断法》(Der nieendendeKampf: Das Kartellrecht des HeiligenRmischenReichesDeutscher Nation)一文,证明芝诺的反垄断敕令是中世纪德国的反垄断法的来源[3]。这等于说古罗马有经济法。在国内,杨三正、韩枏主张经济法经历了三次飞跃: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和现代经济法。他们未讲任何罗马经济法的规定,其所言者,不过罗马的法律发达史而已[4]。相反,吴炯主编的《维护公平竞争法》关于罗马经济法的说明具体得多,讲到了罗马关于粮食商业的法律和482年颁布的禁止垄断的“宪法”,并讲到了这两个法律对中世纪欧洲的影响。……
